第四百一十二章 拳击(一)

类别:历史军事 作者:小鹿爱小胖字数:4482更新时间:22/10/24 07:0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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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拳击之所以这么受宠,不是没有道理。

    它不仅是一项丑国民间最受欢迎的运动,而且还在丑国人最困难的时候成为他们的精神寄托之一。

    丑国人对于拳击类电影的偏爱简直到了“令人发指”的地步,似乎他们在擂台上看着还嫌不够,非得把拳拳到肉的场面搬到大银幕上来才觉得过瘾。

    据不完全统计,在100多年的电影历史当中,体育题材的影片高达3000多部,而其中更是以表现拳击为内容的影片最多,好莱坞的制片商们竟拍出了500多部。

    其中不乏一些经典之作,从早些时候的《洛奇》、《愤怒的公牛》,到后来的《百万美元宝贝》和《铁拳男人》,无一不是既能征服票房又能挣得口碑的佳作。

    1929年,伴随着纽约证券交易所股指暴跌,丑国进入长达10年的经济大萧条时期,这次经济大萧条的影响比历史上任何一次经济衰退都要来得深远。

    大量的失业和破产伴随着人们,恐慌的情绪弥漫四周。

    而在这样一个不景气的萧条时刻,最能刺激丑国人,特别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劳动阶层的一项运动就是拳击。

    在擂台上,激烈的搏斗似乎可以给人们疲惫的神经带来视觉上的刺激,郁闷的情绪也可以在全场呐喊的时候得到宣泄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拳击台上百战百胜的英雄,更能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偶像,成为丑国经济再度“雄起”的象征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随便一场拳击比赛的票房收入很容易就突破百万美元。

    蓝领阶层们一边捂紧钱包减少消费,一边却盘算着如何买到更加便宜的拳击比赛入场券,在他们看来,宁可少吃两个汉堡包,也不能错过周末的一场精彩比赛。

    在这一时期涌现出的众多拳击手中,乔·路易斯无愧是王者。

    他保持拳王头衔超过11年,并成功卫冕头衔25次之多。

    他参加过27次重量级冠军战,至今仍是史上最高纪录。

    丑国拳击运动员们问鼎世界冠军的事迹鼓舞着民众,他们的坚韧和胜利在意志消沉的年代为整个国家带来了希望。

    其实关于拳击在经济萧条时期的作用,就像拉塞尔·克劳在著名的卖座影片《铁拳男人》里演绎的那个故事一样:

    30年代初,因一些变故而放弃打拳的职业拳击手詹姆斯一家早已穷困潦倒,就如当时的大部分丑国人一样,现实的打击与噩运的频频光顾令詹姆斯几乎绝望。

    他无力支付账单,全家甚至还要靠社会救济金过活。

    尽管如此,在他心底唯一牵挂的就是这个家庭,妻子仍一如既往地给予他很大鼓励与信心。

    出于对家庭的爱,也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,詹姆斯下定决心重拾旧业,靠拳击来赢取奖金养活全家……

    这样一个为家庭而争取第二次机会拼搏的民间英雄,在影片上映之后受到了大批民众的拥戴。

    用一句辨证的语言就可以很好总结拳击运动与经济萧条的关系——大萧条催化繁荣了拳击运动,而拳击反过来刺激了民众的情绪和信心。

    而包括拳击在内的格斗文化的盛行,其实来源于深层的文化与法律,丑国是一个移民国家,早期的人群都欧洲为主。

    公元八世纪欧洲法庭制定了一种新制度:“斗审”。

    并且规定:如果是贵族间的诉讼,就接贵族的习俗;

    产生诉讼的双方以骑马、穿护身的甲胄进行西洋剑击决斗等方式来决胜负;

    而如果是平民间的诉讼,则以拳击来决胜负。

    到了中世纪的时候,司法决斗被西欧各国广泛采用。

    例如,一个人在法官面前控告另一个人犯了某种罪行,而对方坚决不承认,此时法官就会让两人决斗,谁在决斗中获胜就能赢得官司。

    而输的一方就算侥幸不死,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    有时候,如果当事人不服法官的判决,还可以向法官提出决斗,如果赢了就可以推翻判决。

    因为人们相信:在这种由上帝来裁断的决斗中,正义的一方是不会被打败的。

    司法决斗的另一个依据是:在尚武的欧洲人看来,只有怯懦的人才会在决斗中被打败,而怯懦就意味着邪恶。

    据记载,在1588年-1608年这20年中,仅在巴黎就有8000多人在决斗中丧命。

    后来被人们所熟悉的文学家大仲马、屠格涅夫、托尔斯泰等都曾参加过决斗;

    丑国第7任老大安德鲁·杰克逊、法国第三位老大乔治斯·克列孟梭也是决斗的高手;

    号称“铁血宰相”冯·俾斯麦更是把决斗当成家常便饭,在大学期间他就与人决斗过27次!

    连林肯都曾走上过决斗场。

    所以说,对于野蛮的西方民族来说,决斗就是他们心中对公平最好的诠释。

    白手套,长剑,擂台一决生死。

    各种影视剧题材之中,对于决斗文化的描写,可谓是泛滥成灾。

    可是生死之间,却存有大恐怖。

    求生是人类的本能,如果能够好好的活着,谁愿意去死呢?

    中世纪欧洲兴起的决斗文化,看上去光鲜亮丽,其实背后隐藏的是法律对于特权阶层的无奈,以及战乱频发,生死皆不由自己的悲哀。

    当然,某种角度来说,西方人传统文化之中非常重视律法,但中世纪欧洲的司法系统,却日渐沦为特权阶层的保护色,面对法律的不公,决斗成为人们获取正义的唯一方式

    华夏古代的官员之中,有一种独特的现象存在,就是如果自己的节操,品质遭到别人怀疑的时候,往往一死一阵清白。

    听上去这好像很壮烈,然而对于当事人来说,却未尝不是一种极度的悲哀。

    当一个社会需要人用死亡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的时候,其文化,律法的建设,无疑是令人窒息的。

    盛行于中世纪欧洲的决斗文化也是如此,看上去这好像是一种很高大上的,只属于贵族骑士阶层的解决冲突的办法,但实际上所反映的,则是司法制度的形同虚设。

    法律这东西,如果不能保证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公平的,那么其存在还不如干脆没有。

    至少没有的话,不会给人希望,中世纪欧洲的司法情况,正是如此。

    当时的欧洲有句谚语,说:

    “法律是朝三暮四的。”

    相比于古代华夏,古代欧洲人的法律意识相对要强的多,可法律意识强,不代表司法系统的完善。

    在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背景下,法律往往也沦为保护特权阶层的工具,这就导致了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是:

    欧洲人习惯于以律法来保障自己的权利,但法律偏偏不能给他们公平。

    这种社会现实之下,那些完全底层的民众没办法,只能被动的接受。

    但是处于社会统治阶层底部的骑士们,他们本身也是统治阶层的一部分,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利,却又无法抵抗大贵族领主的权势。

    遇到法律不公的时候,就只能像华夏古代的“士”一样,以生命来表现自己的愤怒。

    然而更悲哀的是,这种原本是出于无奈的文化,竟然在很短的时间内,迅速的被当时欧洲的主流文化所接受。

    就连那些在诉讼之中获胜的大贵族们,原本可以拒绝这种无理的要求,但却因为社会风气和文化的原因,使得如果拒绝决斗,很可能会被认为是怯懦的代表。

    所以原本不需要用生命来佐证自己清白的上层贵族们,也被迫卷入了决斗之中。

    从底层民众的公平需求来看,这当然是一种有利的因素。

    既然法律给不了公平,那么用生死来做赌注,大贵族和小骑士,命都只有一条。

    可是从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来看,这种决斗文化的盛行,隐藏着中世纪欧洲的另外一个残酷社会现实。

    而这种现实,正是造成决斗文化盛行的客观原因。

    什么现实?

    中世纪欧洲诸国混战,铁与剑成为人们生存的必须品,民间好斗成风,这种社会现实,成为决斗文化盛行的文化基因

    黑格尔曾经在《法哲学原理》中说:

    “华夏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,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,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。”

    且不提这句话正确与否,但至少反映出了一个历史现象,就是中世纪的西方,确实没有不断重复更迭的历史,看上去好像是一直在进步。

    但实际上,中世纪之所以没能形成王朝更迭的原因,是因为从希腊罗马文化之中传承下来的城邦制度。

    说白了,当时统治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,本质上有点像是华夏古代的西周,最强大的时候,也只对下面的城邦制公国有一定的军事约束能力。

    至于政治上的统一,从来就没有实现过,就像周王朝延续了八百多年,成为华夏古代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的王朝一样,欧洲中世纪的没有王朝更迭,是以没有大一统的王朝出现为前提的。

    在这种前提之下,各个城邦之间的战争,互相侵略,新的贵族兴起取代旧的贵族的过程,都没有被算入王朝更迭之中。

    但这种现象又实际上解决了一部分社会累积下的负面因素,稳定了统而不治的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。

    这种现象对决斗文化盛行的影响是:

    当城邦之间的战争频繁发生,远超过华夏古代封建王朝更迭的速度时,没有一个大贵族可以说是安稳的,他们必须要通过不断的战争来保障自己的地位。

    战争当然是需要武力和勇气的,这正是中世纪欧洲之所以会形成决斗文化,并且迅速被各阶层接受的原因所在。

    大家都得靠着武力求生,那么谁更勇敢,更具有搏斗的技巧,就成为包括大贵族在内的所有人生存的必要条件。

    用华夏人的话来说,就是整个社会好斗成风,所以才会形成所谓决斗文化。

    从文化的角度来看,决斗文化可以说是与西方文化的起源一脉相承。

    从公元前的罗马城邦开始,基于游牧文明产生的西方文化,就极为重视军事和战争,各种斗兽场,竞技场的盛行,就是这种文化现象的直接体现。

    而中世纪决斗文化的流行,无疑也是对这种思想文化的传承,对于后世西方文化思想的发展,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    决斗文化,从根子上说,是个体对于自身不公命运的反抗。

    正如之前所说,这种反抗的来源,除了欧洲人重视律法的传统之外,也体现着中世纪欧洲司法的有失公正。

    英国作家狄更斯曾经在《双城记》中写道:

    “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,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;人们面前应有尽有,人们面前一无所有;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,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。”

    中世纪的欧洲无疑正是如此, 对贵族阶层来说,它无疑是最好的年代,对于底层民众来说,又无疑是最坏的年代。

    也许这也正是现代西方史学家将中世纪称之为“黑暗的中世纪”的原因所在。

    哪里有压迫,哪里就有反抗。

    当社会主流的生产关系是封建时代的生产关系时,单个的骑士或者说个人无法反抗这种强大的社会潮流,所以只能用决斗的方式来赢得自己的公正。

    但还有很多人,比如体格方面天生弱势的女性,社会地位极度低下,根本没有权力决斗的农奴,是没有办法通过决斗来赢取社会的公正待遇的。

    他们所累积的负面情绪,一直在等待一个爆发的时机。而无疑骑士们的决斗,对这种等待而言是一盏指路明灯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基于当时的社会现实来看,经常发起决斗的骑士们,在社会上身份有点特殊。他们既是统治阶层的一员,同时又往往来自于底层,可以说是一个负责上下流通的桥梁。

    因此决斗行为往往就会变成上下交流的方式,不管决斗胜负如何,都算是一种社会对于不良情绪的发泄,对于稳定当时的社会秩序,是有着积极的作用的。

    从历史文化的角度来看,决斗以其独有的壮怀激烈,往往成为各种艺术创作的源泉,尤其是所谓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决斗,更是能挑动社会神经,形成全民性的文化现象。

    文化是社会矛盾的调和剂,发达的文化不仅可以在上下阶层之间形成共识,也能带动经济生产的发展,从而解决一部分的社会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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