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三十一章,李墨丢了!

类别:武侠仙侠 作者:闻书幻梦字数:4786更新时间:22/10/24 21:12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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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若真是这样,那么这头妖兽的晶核可就要白白浪费掉了。

    当然,赵大义自己心里也有一个小算盘,想要得到这枚妖兽晶核。

    “什么晶核。”李墨闻言,转头朝着火蜥蜴王的尸体撇了一眼,看到它那副狰狞而丑恶的样子后,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,摆了摆手道:“不要了不要了。”

    赵大义闻言,脸上顿时露出喜色,激动道:“墨师兄如果不要的话,那我可就要收走了!”

    李墨开口道:“你要是想要的话就自己去拿吧,反正我是不要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多谢师兄成全。”听到对方的话语后,赵大义立刻就对着李墨行了一礼,紧接着摸出一把长剑,向着火蜥蜴的尸体跑去,刷刷几剑下去,就将它的头颅破开,从中取出一枚火红色的晶核。

    “这是墨师兄赏赐下来的,我们三人都有份,你小子不准独吞。”

    俊一瓢看着赵大义手中的晶核,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后者闻言,目光一转,立刻回应道:“没问题呀,你之前不是也拿到过一枚晶核了吗,也取出来,咱们三人一起分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我拼了命自己击杀妖兽得来的晶核,凭什么要拿出来分掉!”

    俊一瓢一听要分自己的晶核,立刻就急眼了。

    “我们三人早就已经说好了,得到的东西平分,难不成你想反悔?”

    赵大义一脸凌然的说道,说完还不忘对着田小果来一句,我说的对吧小果师妹。

    话语一出,场面顿时就安静了下来。

    感受到几人把目光注视到了自己身上,田小果俏脸一红,支支吾吾的说道:“咱们几人之中我的修为最弱,基本上没出什么力气,能够得到一枚火炎果就已经很满足了,妖兽晶核我就不参与了,你们二人一人一颗就行了,我觉得很公平。”

    “那可不行,我们是一个队伍,一起冒险所得到的东西,自然要平分。”

    俊一瓢和赵大义二人立刻开口道。

    田小果再次开口道:“不用了师兄,小果能够得到一枚火炎果就已经是靠你们二人照顾了,如果再分妖兽晶核的话,我的心里会过意不去的,如果你们再这样说的话,那下次我就不和你们一起组队了。”

    俊一瓢和赵大义闻言,立刻就怂了,当即摆了摆了手,不再提妖兽晶核的事情。

    就这样,三个人的队伍,在此次的冒险中,俊一瓢得到了一枚火炎果和妖兽晶核,赵大义也是如此,唯有田小果出力最少,只得到了一枚火炎果。

    其实这个方法也是最好的处理办法了。

    消息是赵大义提供的,如果没有他,俊一瓢和田小果将会一无所获,得不到任何东西。

    而在这次采摘灵药的过程中,俊一瓢可谓出力最大,甚至若不是因为他及时赶到,赵大义和田小果二人可就危险了,拿不到灵药事小,说不定连姓名也会丢在这里。

    在这次的过程中,他们两人出力最大,而田小果则是全程划水,并未出多大的力气,如此分配,显然是非常的合理。

    待三人分完火炎果和晶核以后,随着李墨一声招呼,三人便跟着他的脚步,缓缓走出山谷,向着几百里外的天水村走去。

    赵大义已经把自己关于李墨的猜测,告知给了俊一瓢和田果二人。

    两人听到他的猜测后,又联想到李墨这怪异的行为,也是认同了他的说法,怀疑李墨重伤的原因,就是神智收到了损伤,至于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此地,三人并不知晓。

    可不管怎么样,在他们看来,眼下最重要的事情,就是先把李墨送回宗门。

    可三人身上只有求救玉简,并没有能够和宗门直接传讯的通话玉简,无法把李墨的消息传送回去。

    于是,俊一瓢提议,天水村驻扎着天云宗高手,他们身上绝对会有传讯玉简,且天水村距离此地只有区区几百里,凭借他们的速度,最多只要一天的时间就能赶到,所以他们便决定带着李墨前去天水村,然后通过驻扎在那里的高手,向宗门发出传讯。

    “你们几个快一点呀,按照你们的速度,要多长时间才能找到她呀。”

    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李墨,转头看了看被甩在身后的三人,见他们的脚步那么慢,就开口催促。

    “呼,师兄你等一下,你的速度实在太快,我们几人很难跟的上你呀!”

    赵大义气喘吁吁的说道,他的身后,俊一瓢和田小果皆是如此,个个气息不稳,脸上露出疲倦之色。

    只因李墨虽然神智恍惚,但一身修为还在,即便在不动用灵力的前提下,仅凭肉身之力赶路,三人也远远无法跟上。

    “好吧好吧,我走慢一点,不过你要加把劲,不要慢吞吞的走了,跟蜗牛一样。”

    李墨一脸嫌弃的开口道,脸上的表情好像一个孩子一般。

    后方三人见状,脸上顿时露出了羞愧之色。

    就这样,四人一前一后的向着天水村所在的方向走去,一路上虽然也碰到过几条火蜥蜴,但它们在感受到李墨无意中所散发出来的力量波动后,便本能的退去,不敢靠近他们几人。

    俊一瓢看着李墨吓退一条又一条的火蜥蜴,眼中也流露出了羡慕的目光,暗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拥有此等修为,仅凭气势就能吓退妖兽。

    摸了摸怀中的火炎果,他的眼中露出一抹坚定,等自己把李墨的事情处理好以后,他便立刻闭关,凭借此果,突破到筑基境。

    经过半天的路程,四人聚集天水村已不足五十里,如果没有意外的话,再有半刻钟的时间,就能赶到天水村了。

    可偏偏怕什么来什么,就在三人想着没什么问题的时候,意外还是发生了。

    他们三人惊恐的发现,李墨丢了!

    跟的最近的赵大义,在翻过一个山头之后,忽然发现李墨的身影消失在他的目光中,无论自己如何搜寻,都无法看到他的身影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搞的,跟个人都能跟丢。”

    因为力量耗尽而跟在最后方的俊一瓢,在发现跟丢了李墨后,立刻指着赵大义的鼻子说道。

    “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,先把人找到再说吧,墨师兄神智受损,一个在外面,万一碰上血煞宗修士可就危险了。”

    田小果出面拦下二人,言语中透露出些许担忧。

    “怕什么,以他的修为来说,血煞宗普通弟子碰到他就是一个字,死!”

    对于李墨实力十分有信心的俊一瓢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他现在是神智出了问题,万一血煞宗修士骗他怎么办。”田小果再次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行了行了,现在说什么都晚了,先把人找出来再说,那么短短时间内,他走不了多远,我们分开寻找,两个时辰后,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,都必须回到这里集合。”

    赵大义缓缓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行吧,只能这样了。”俊一瓢开口回应道。

    随后,三人便分散开来,向着三个方向追去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。

    生长火炎果的那片盆地之中。

    虚空中,忽然泛起一股涟渏,阵阵灵力波动蔓延,紧接着有白光闪过,待到光芒散去后,一道身穿白衣的绝美少女,出现在这片盆地当中。

    此女长相清冷,气质孤傲,宛如一朵白兰花一般,清美绝艳。

    这位忽然出现的清美少女,正是前来寻找李墨的林小夕。

    林小夕出现在这片盆地的瞬间,其清冷而又高傲的目光,就落在了不远处的一颗小树苗上,见上面生长的果实已经被人摘走,便摇了摇头,将目光放在了那只火蜥蜴的尸体上面。

    从火蜥蜴王脖子上残存下来的气息来看,她确定自己没来错地方。

    随后,她闭上凤眸,先天境界独有的神识之力,自她高挑曼妙的身躯喷涌而出,以盆地为中心,向着四周延伸而去。

    片刻后,林小夕再次轻叹一口,将神识收入体内。

    “跑哪里去了?”

    一道声音传来,而后,她的身体凌空而起,向着盆地外飞去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天水村,虽然是以村为名,但规模和其内所居住的人口,却十分的庞大。

    村子占地足有百里,居住着数万人口,村子之大,堪比一座小型城镇。

    原本这个村子,也并没有那么多人口,只有百户左右,可随着时间的流逝,周围水源的缺失,天水湖成为了方圆千里内,唯一的水源。

    于是,千里内的凡人纷纷背井离乡,拖家带口的来到了天水村生活,毕竟没有水源的地方,凡人是绝对无法生存下来。

    长此以往,天水村的规模越来越大,直到现在,变成了一个堪比城镇大小的村落,由于天水村村长的坚持,这座越来越大的村子,始终没有改名为城镇,一直都叫天水村。

    天水村的中心位置,有着一个小小的湖泊,其内水质清澈,直径不足十里,和庞大的天水村相比,显得非常的渺小。

    不过在数百年前,这座湖泊要比现在大上十几倍,可随着地下深处的熔岩不断烘烤,这座庞大的湖泊变的越来越小,原本占地几十上百公里的大湖,变得只有现在不足十里。

    可就是这样一座小小的湖泊,却是天水村数万名村民唯一的水源,整个村子之所以存在,就是因为这座湖泊。

    所以,在原天水村村民的眼中,这片湖泊就是他们村庄的圣地,围绕着这片湖泊,也出现了很多传说,其中最为出名的,当数龟王爷的传说了。

    根据原住民的代代相传,这个湖泊之中,住着一头体型和小山一般大小的老龟,老龟守护着湖泊,也守护着天水村,每当有妖兽想要入村作乱的时候,这头老龟便会从湖中爬出,将妖兽赶跑。

    所以,村民们将其称之为龟王爷,为此,天水村的原住村民,还在湖旁盖了一座龟王庙,每年还会举办一场龟王大典,以此来表达他们对于老龟的崇敬。

    随着搬过来的人越来越多,一年一度的龟王大典,也越来越大,每次举行,都堪比新年一般。

    随着龟王大典的临近,天水村也变得逐渐热闹了起来。

    因为村子太大,而村长又不愿意改名为城,为了方便管理,天水村又被分为东西南北,四大村庄,由四个村长管理。

    其中,天水西村所居住的人口最多,也是最富有的地方,足有五千多户人家。

    其次是天水南村,和天水北村,两个各自生活着四千多户人家。

    至于天水东村,则是最穷的一个地方了,仅仅居住着上百户人家。

    不过这上百户村民,基本上都是天水村的原村民,不是后来搬过来的人。

    这上百户的村民之中,生活着一个特殊之人,他神智不清,浑浑噩噩,是一个智力不全的痴呆之人,终日拿着一根打狗棍,在东村游荡。

    此人天生一副痴呆模样,被村里人称以为二龟蛋。

    不过二龟蛋虽傻,但淳朴的村民们,却并没有嫌弃他,时常会把家中的残羹剩饭拿给他吃,依靠这些残羹剩饭,他才能活到今天。

    可以说,他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人。

    这一日,东村有一位少女出阁,二龟蛋手持一根打狗棍,捧着一张傻傻的笑脸,在少女家里忙活了一整天,虽然并没有帮上什么忙,但他干的却是最脏最累,最没有人愿意干的活。

    直到少女被大红花轿接走,二龟蛋才清闲下来,看着缓缓离开的花轿,脏兮兮的脸上露出阵阵傻笑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你看这家伙高兴的,就好像自己娶媳妇了一样。”一位村民看着傻笑到二龟蛋说道。

    “这家伙,每次咱们东村有人出嫁,或者有人死去的时候,都会出现,就好像特意送他们离开一样,就和他爹大龟蛋一样,一次都没拉下。”另外一位村民紧跟着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他爹大龟蛋就是一个傻子,也不知从哪里把他捡了回来,谁知长大以后,也是一个傻子,真是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傻子不傻子的,今天我闺女办喜事,来者皆是客,既然来了,那就吃完饭再走。”

    一位红光满面,脸上堆满笑容的老人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从他身上穿着喜庆的衣服来看,他就是今天嫁出去的少女的父亲。

    老人来到二龟蛋的面前,一把拉住站在门口目送轿子里来的二龟蛋,拉着他就往院子里走。

    正一脸傻笑的二龟蛋见状,立刻露出一副害怕的模样,慌忙挣脱老人的手臂,远远的躲开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刘老头你就别再拉他了,二龟蛋蛋的性子你还不知道吗,他根本不敢坐在桌子上吃饭,还是和以前一样,给他两个馒头就行。”一位村民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也是,也是,苦了这个傻孩子了。”被称作刘老头的人也知道二龟蛋不敢入席吃饭,自己就算再用力,也绝对拉不过来,于是就转身喊道:“闺女她娘,去拿一只烧鸡出来,给二龟蛋吃,不妄他在咱们家倒了一天的泔水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。”一道女性声音传来,只见一位头发略白的村妇,拿着一只香喷喷的烧鸡,来到刘老头面前。

    刘老头笑了几声,而后接过妇人手中的烧鸡,缓缓放在地上后,就招呼着其他村民入席吃饭去了。

    待到所有人都离开后,二龟蛋这才伸出脏兮兮的大手,将地上的烧鸡拿起,满脸傻笑着向村外跑去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这家伙!”院子内的村民轰然一笑。

    不一会的功夫,二龟蛋就抱着烧鸡出了村子,来到了一片小树林之中。

    看了看怀里散发着浓浓香味的烧鸡,二龟蛋的脸上露出傻傻的笑容,嘴里流出了口水。

    就在他准备享用这只烧鸡的时候,一道声音传来。

    “哪个……大哥……你手里的烧鸡……可以分我一点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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