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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中蘑菇颇多,不多时那少年和女童就采了满满一篮子。
孟氏将竹篮送上,言道:“公子厚意,老妇无以为报。区区野物,聊表寸心。”
方仲永道了声谢,那孟氏接着说:“公子的嘱托,老妇也已牢记在心,必不敢生事。且族人尽丧,惟愿一对儿女能安乐一生,哪里还会有什么痴心妄想?公子但请放心。老妇这就回家收拾行李,明日就启程前往县城。”
等那孟氏走远了,方仲永才翻检起篮子中的蘑菇。这可是野生蘑菇,在后世等闲人是吃不到的。香菇,不错;木耳,也不错;还有猴头,这就稀罕了。
这是什么?
方仲永拣出了几颗红色的蘑菇。红红的伞盖,上面还有白色的小点,看着很可爱的样子。但方仲永知道,它可是一点儿都不可爱。它有一个大而化之的名字——毒蘑菇。准确地说叫毒蝇鹅膏菌,俗称毒蝇伞。成人少量食用会产生如痴似醉的感觉,吃得多了就会导致腹泻、神经错乱等严重症状。不要问方仲永为什么会知道这些,他是不会告诉你有些黑心的饭馆老板拿它代替禁止使用的某种壳的。
那孟氏久居山中,定然知道哪些蘑菇是可以吃的,哪些是有毒的。若是幼童无知,觉得颜色鲜艳采摘了来,倒还无妨;若是那孟氏有意如此,就让人不得不防了。做好事,竟落得如此下场,实在令人心寒。
忠叔见方仲永拿着几朵红蘑菇发呆,便问:“有什么不妥吗?”
方仲永有些意兴阑珊地道:“这些蘑菇可使人精神错乱!”
忠叔勃然大怒:“那孟氏竟然如此蛇蝎心肠。枉公子还要替他们谋划出路,这好人真是做不得了。李三,你去结果了她,莫让那妖妇再去害人。”
方仲永吓了一跳,这就要杀了人家?要按您这标准,后世那些往食品里添加各种“营养成分”的商家都得枪毙五分钟了。再说了,咱不也没吃吗?
正劝说那即将变身为冷血杀手的李三时,那少年竟又回来了。少年说道:“我母亲说了,那红色的蘑菇可使人如酒醉一般,轻易不可食用。”
方仲永淡淡地说:“我知道,毒蝇伞嘛!”
那少年点点头,从怀里掏出两个小纸包来:“我母亲说,若是公子认得,就把这两个纸包送于公子。一个是今春刚制成的毒蝇伞干粉,一个是蒜叶菌粉,公子应当知道用法吧?”
方仲永点点头,面色平静,内心却是泛起滔天大浪。这是高手啊!幸亏那孟氏急于改换身份,对自己没有恶意,否则不声不响地把自己三人毒翻了也是轻而易举。可笑自己还大言不惭地威胁人家,人家心里恐怕早就给自己安上个“撒哔”的帽子了吧?
方仲永躬身一礼道:“孟夫人好意,在下已知,在此谢过了。但愿,孟夫人也不要辜负在下的好意。”
那少年回了一礼道:“我母亲说,固所愿也。对了,我母亲说了,待她去世后让我兄妹二人投奔于你,听你差遣。告辞!”走了两步,又回头说了句不带“我母亲说了”的话:“我叫孟锐,我妹妹叫孟青萍。”
忠叔和李三互相看了看,用眼神交流:
什么情况?
好像那老妇人不简单呀!
能有什么不简单的,最多三刀就够了。
那恐怕我们都得交代在这地方了。要不,你问问方公子?
你怎么不问?
方仲永不理两人的挤眉弄眼,只顾在内心思量。子曾经曰过,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今天算是真正领教了一番。子又曾经曰过,常在江湖飘,哪能不挨刀。自己虽然不准备过“刀头舔血”的生活,自己也不爱去大树十字坡吃“人肉包子”,但无论如何自己也不想成为包子馅呀!自保的手段还是要有的。
靠武力?自己年纪尚轻筋骨未壮,即便将来勤加锻炼,恐怕成为无双猛将的可能性不大。再说了,自己是要东华门外唱名的,整天与人打打杀杀的也不太符合文人的身份。文人嘛,自然是要在谈笑间就使对手灰飞烟灭的,哪里能弄得一身血呢?
方仲永暗暗打定主意,以后需要留意多收集些类似的东西,也算是多了个防身的手段。至于是否使用,如何使用,就要看情况了。
仔细收好了纸包,方仲永对“车载导航系统”忠叔说道:“不知此处距离那疏山寺还有多远?”
忠叔仔细看了地形才道:“虽仅剩十里山路了,但蜿蜒曲折,今天只怕是到不了了。还是在天黑之前,找到一处安歇的地方才是。”
方仲永道:“但凭忠叔安排。”
又约莫走了四五里,方仲永期盼中的热情好客的人家并没有出现,连行脚的人也不见一个。一眼望去,除了树,就是石头。这古时候的绿化也太好了吧,难道就不知道弄个旅游景点什么的,也好卖些38元一只的大虾呀?再不济也弄个如那《驿路梨花》里的茅屋,方便来往行人也好呀?
问起忠叔,忠叔说道:“景致有啊!前面的疏山寺不就是吗?至于你说的那样的茅屋,没听说过。你从哪里听来的?”方仲永这才记起,那美好的梨花似乎是小说中的情节。小说嘛,小小地胡说(艺术加工)一下,不是很正常的事儿吗?
露宿荒野倒也不怕,毕竟刚走了一拨强盗又紧接着来一拨的几率不大。可吃饭、喝水是个大问题。方仲永多么希望身边跟的是会腾云驾雾的悟空,一句“悟空,为师饿了,你去化些斋饭来”就解决问题了。可方仲永还是小瞧了古人,只看那忠叔一副“成竹在胸”的模样,李三这个只能当司机兼保镖的货,也是“他老泰山崩于前,面不改色”的欠揍模样就知道这些都不是问题。
忠叔不慌不忙地拿出一口铁锅(竟然有锅?!),不慌不忙地烧水,不慌不忙地把李三刚打来的野兔切割、焯水、炒制……
当方仲永吃着红烧兔肉,喝着蘑菇汤——当然是去掉有毒的那些了——的时候,他发现自己错了,真的错了。他的身边虽然没有悟空,但是有救苦救难的菩萨啊!
俗话说,饱暖思那啥。现在没有那啥可思,就与酷酷的李三谈一谈“昨天,今天,明天”好了。前世读书的时候,方仲永就对武侠世界里高人很是敬佩,那辟邪剑谱、葵花宝典让方仲永垂涎三尺。想给自己来一刀以期修成绝世武功,又实在下不了手。今天终于见到活的了,如何能够放过。
“三哥,您知道降龙十八掌吗?”
“没听过。降龙这话是能随便说的吗?”
“那您听过九阴真经吗?”
“没听过。”
“那您总该听过丐帮吧?”
“这倒听说过。东京汴梁就有,专门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,没啥出息。”
方仲永哭了,童话里都是骗人的!
自己将来只怕是要上战场的,若没有一副强健的体格,骑不得马,舞不动刀枪。别说杀敌立功了,跑路都比别人慢,妥妥的要被俘虏啊!怎么样才能变成百人敌,不,十人敌也行啊?
李三给出了答案:“我当边军的时候,每日持刀劈砍五百次,持枪刺杀一千次,负重五十斤行三十里路,就这还被我家将军斥为‘中下’。公子细皮嫩肉的只怕是吃不了这份苦,还是算了吧!”
方仲永默然不语,内心却是坚定了锻炼身体的想法。不说冷兵器时代对体力的要求了,就算是为了不得病、少得病也不能忽视了锻炼。一个感冒发烧就能要命的时代,好的体格总是必要的。
忠叔笑道:“公子是要当文能提笔安天下,武能上马定乾坤的文武全才了?”
方仲永一笑:“无论如何也不能当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吧?”
正当几人说笑之时,却见一个道士踏歌而来。踏歌也者,行走间以脚有规律的踏地为伴奏,类似于踢踏舞且又口中哼唱。其歌曰:抱道山中,洗心物外,养太素浩然之气,应上界少微之星,节配巢由,道遵黄老。怀经纶之长策,不谒王侯;蕴将相之奇才,未朝天子。
只见那道士一身破烂的道袍,脚下似慢实快,眨眼间就到了几人面前。这时候就看出老手与菜鸡的区别了。方仲永懵懂无知,忠叔暗暗戒备,李三已手握刀柄。
那老道见三人模样,也不意外,说了声“贫道有礼了”就大咧咧地坐在火堆旁。方仲永看着这位自来熟的道士,倒也不讨厌,就是觉得与“仙风道骨”相差太大。你看那道袍,堪与抹布一色;你看那胡须,竟和艹根齐飞。世外高人都是这般做派?方仲永探询地看了忠叔一眼,忠叔摇了摇头。
见李三已是站到了那老道的身后,忠叔也不与他绕圈子了:“敢问道长尊号?”
老道笑嘻嘻地说:“一个穷道士,哪来的劳什子尊号。我叫张君来,你叫我张老道就行了。”
忠叔和那李三大吃一惊,忙肃容行礼道:“可是宝来天君驾临?”
老道挠了挠头,有些苦恼地道:“也有人这么叫的。只是老道怎么觉得像在骂人,小兄弟你说是吧?”
方仲永也挠了挠头道:“这个,大概,似乎不算吧。”
这时候,方仲永也已经想起来了。传闻陈抟老祖有三个弟子最出名,道法最为玄通的名为火龙真人(张三丰的师傅),德行最为高尚的是张君来世称宝来天君,将老祖玄学传播最广的名叫魏离。张君来一生漂泊无定,以入世行善磨炼道心,与圆通法师是一般境界的真正高人。虽后世声名不显,但在当下,实在是道德楷模、万家生佛般的人物。
方仲永听说这样的大神就在面前,哪里肯轻易放过,便苦苦央求着要拜师学艺。老道没想到凑个热闹会惹一身麻烦,很是无奈:“老道论道法、武功不如火龙,论清谈、机变不如魏离。虽有那么一些些的名声,如何教你?”
方仲永豁开面皮只管央求道:“弟子并不挑剔,只求天君传授些强身健体的道法就好。”
“你强身健体,所为何来?”
“只有活得长,才能为国为民做更多的事儿;只有足够强壮,才能奋勇杀敌。”方仲永是绝不会说只有身体好,才能跑得快,才能把对手都熬死。
老道说:“你若是想练搏击杀人之术,方才这位壮士的方法就可以。我也不擅长此道,也不能给你更好的提议。我这里有九转玄功心法一篇,可借别人之力生力,反击对方。有四两拨千斤之妙,亦有延年益寿之功,你好生修习吧!我与你示范一下吧!”
老道便让李三攻击他。李三很是犹豫,软绵绵的一拳过去,被老道双臂一挡,顺手一带滑向一边。
老道大喝一声“再来”,李三运足了力气又是一拳。一样的配方,不一样的味道,李三重重地摔在了地上。李三打得火起(被打得?),一拳重似一拳,结果就是一跤摔得重似一跤。七八拳后,李三打得鼻青脸肿,老道打得气定神闲,方仲永看得目瞪口呆。
终于,李三往地上一躺,不愿意动弹了。方仲永鄙夷地想,还以为是个硬汉呢,不是应该百折不挠吗?这才折了几下就挠了?
老道笑着对李三说道:“你早年攻伐,多有暗疾。经过这一番摔打,已是好了个七七八八。睡一觉,喝点儿热水,明天就差不多全好了。当然了,你要是再打我个几十下,好得就更彻底了。”
李三最终也没有接受老道的“好意”,去再打老道几十下。咱也是个有素质的人不是,怎能殴打老年人呢?嘶,不说了,疼!
方仲永在旁边看得钦佩不已。这是正宗太极拳呀,可不是路边老头儿老太太健身的花架子。要学!一定要好好学!
自此后,方仲永苦练九转玄功及搏击之术,屡立战功,且至百岁高龄时仍唇红齿白,人称“活神仙”。此是后话不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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