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两条路

类别:玄幻奇幻 作者:沙拉古斯字数:2307更新时间:22/10/25 06:58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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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对付三个盲鸭,曼达不需要出全力,可他的情绪有些失控,如果对面拿不出七十五个铜币的酒钱,他甚至有杀人的可能。

    “珠宝商”闻到了曼达身上的杀气,他不敢贸然上前,先让两个仆人冲了上来。

    曼达一拳打中了一名仆人的肚子,仆人看着自己的肚子随着拳头陷了进去,当即跪在地上大口呕吐,另一名仆人被曼达一脚踢翻。

    “珠宝商”站在原地,手里拿着短刀,随时有可能出手。

    曼达缓缓走上前去,口中低声道:“立刻把酒钱付了,别为了七十五个铜币丢了一条命。”

    “珠宝商”沉默不语,曼达跳了起来,一拳打中了“珠宝商”的胸口,“珠宝商”噗一声散落在地上。

    曼达的拳头留在空中,半天收不回来。

    刚刚还能清楚地看到“珠宝商”的脸,为什么地上只剩下了一顶帽子和一件长袍。

    他回过头去,见那两个仆人也消失了,等追到门口,看到三个人影正在夕阳之下狂奔,曼达想追出去,却听沃姆喊道:“别追了,那个商人是欺骗之神阿帕忒的信徒,你未必打得赢他。”

    曼达怒道:“你既然看出了他的身份,为什么不出来帮忙?”

    “这是神灵对我们的惩戒,几杯酒而已,损失也不算太大,况且他们还留下了衣服,这应该是上等的衣料。”

    曼达用斗鸡眼盯着衣服看了许久,一脚将衣服和帽子踢到了门外,布料是最烂的麻布,加在一起价值八个铜币。

    短短三天时间,遭遇了两伙骗子,曼达向赫尔墨斯献祭了整整一盘子咸肉,期待厄运就此终结。

    在接下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,只有五位客人上门,其中三位客人只点了一杯酒,一位客人点了五杯酒,还有一位客人是来讨饭的。

    那位来讨饭的客人来自红土郡,那里发生了叛乱,他的家被毁了,带着妻儿来牛角镇投奔亲戚。

    这是非常重要的消息,沃姆为此给了他一杯酒,两条面包和一块咸肉,让他们一家饱饱吃了一餐。

    红土郡是纳尔斯侯爵的领地,那里发生了叛乱,证明纳尔斯陷入了内忧外患的境地,这是趁火打劫的绝佳良机。

    沃姆当天就把消息报告给了伯爵,伯爵没有透露任何消息,只让沃姆多购买五千磅粮食。

    伯爵不想报仇吗?不屑于做落井下石的事情?和纳尔斯尽释前嫌了?

    沃姆猜不透伯爵的心思,破天荒的把情况转告给了曼达。

    曼达不关心伯爵的心思,他唯一关心的是伯爵为什么不给钱。

    一磅粮食一个铜币,五千磅要五十个银币,之前的本钱早花光了,现在每花一个铜币,都要曼达自己出钱。

    沃姆依旧热衷于酿酒,酒馆里的酒桶全都被装满了,曼达坐在门口静静的发呆,他手里还剩下四个金币、十一个银币和三十三个铜币,接下来要盘算好每一个铜币该怎么花。

    粮食一定要买,税金一定要交,这就需要七十五个银币。

    快到年底了,也到了交行会费的时候,需要三十个银币。

    沃姆还要不停的酿酒,前天发现葡萄没了,他发了整整一天的疯,光是买葡萄的钱,每月至少二十个银币。

    还有那匹千里马,它的皮癣好了,也精壮了不少,饭量随之大增,每天要吃掉二十磅小麦和五十磅草,一个月需要至少七个银币的开销。

    照此趋势,三个月内,这座酒馆将关门大吉。

    沃姆抱着几只陶罐走出了仓库,小心翼翼的把陶罐摆在了墙边。

    “酒桶用完了,得多买几个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曼达坐在门口,木然的答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这很艰难,但我们必须坚持下去,这是伯爵的命令。”沃姆坐在了曼达身边,掏出了三个金币塞到了曼达的手里。

    一条蛀书虫很少有执行任务的机会,难得完成一次任务,他也会选择功勋作为奖赏,在伯爵身边几十年,这三个金币是他全部的积蓄。

    “只是为了伯爵的命令吗?”曼达微笑的看着沃姆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沃姆的脸颊在抽动,左眼下垂,右眼上扬,鼻尖歪斜到了腮边,每次撒谎的时候,他的五官都会有一些扭曲。

    难怪他会变得絮烦而吝啬,他需要这座酒馆,这里有他真正向往的生活。

    “想想办法,你总有办法。”沃姆把三个金币塞到了曼达手里。

    “会有办法的。”曼达攥紧了金币,回了自己的房间。

    次日天明,曼达花了二十个铜币雇了一两马车,拉上两桶酒去了杜尼森的住处。

    看到车上的酒桶,杜尼森皱眉道:“如果你想到集市上卖酒,需要另外交一份会费,而且我不会轻易给你摊位,每一行有每一行的规矩,如果你想把酒卖给我,劝你还是拉回去吧,我不缺酒喝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送给您的礼物,请您尝一尝,如果您喜欢,我会多送些来。”

    杜尼森不想收曼达的酒,他不想和伯爵的人产生太多瓜葛,可当看到曼达往酒桶上放了五个金币,他改了主意,这笔钱对他来说不算太多,可他喜欢聪明的孩子。

    他尝了一口葡萄酒,咂了咂嘴唇,品出了酒的醇香,也品出了曼达的来意。

    杜尼森笑道:“这么好的酒,只因酒馆偏远而卖不出去,实在太可惜了,这样一桶葡萄酒要多少钱?”

    “三个银币。”曼达也笑了,和聪明人说话就是如此的简单。

    “很合理的价格。”杜尼森给曼达指了两条路,第一条路:把葡萄酒推销给各个酒馆。

    “牛角镇有四家酒馆,没有一家酒馆会拒绝这样的好酒,你一个月至少能卖出八十桶。”

    八十桶酒,二百四十个银币,除去酿酒的成本和税金,差不多还能赚到一个半金币。

    这样的收入足以支撑一座酒馆的运营,却离曼达的野心相距甚远。

    第二条路:把酒卖给子爵大人。

    “一桶酒十六个银币,这样才能配得上子爵的身份,每个月差不多能卖掉十桶,但有两个条件,第一,你可以在酒馆继续卖酒,但你不能把酒卖给其他酒馆,这是盖萨克子爵的专属,第二,卖酒的一半收入必须归我,是我把你引荐给了子爵。”

    十桶酒,一百六十个银币,一半归杜尼森,只剩下八十个银币,还没算上税金和酿酒的成本,这条路貌似亏大了。

    可还有一个诱人的条件等着他。

    杜尼森笑道:“选择了这条路,你就结识了子爵,像你这种聪明人,应该不想卖一辈子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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