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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ps:想了想,把自己有感写下的两篇短文插在这本书中,不知写的是否够好,但也是自己笔下的人物,故事。有时候,我们能从这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。)
《酒殇》
下雪了。
听着路上呼哧而过的汽车轰鸣声,溅起的雪水像是无情的打着我的脸。
哈勃送我一本认为可以改变的命运的书,我死都难以承认,竟是自己写的。
原本打算把留下破旧衣服清洗干净,放在捐赠箱中,顺便把那本看完的《围城》也送出去。吞吐出的烟气就像把屋中干燥的气息沾染浑浊。我干裂的嘴唇下,盯着数根没有剪切完毕的胡须,自嘲一下,并嗡嗡的电动胡须刀作响,卷起自己的格子衫衣领。
父亲来电话了,让我早点回家过年。
我堆起笑容,回答道会的。
年前的最后一次聚会,定在露阁饭店。冒着旧年最后几天的一场雪水,沾湿了我的领肩。我裹着棉袄,就像企鹅一般躲在人群中。抱着酒瓶的醉汉,身上的衣服挂出了冰溜子,潇洒的在人群走着,他哼唱的是年代久远一点的柳琴戏,嘴里还呸了一口,对着人说喝了。
我不作停留,提前到了饭店。
人影攒聚,人气的蒸腾瞬间吹散了还有雪的冬,有人比我先到,他戴着圆框金丝的眼睛,身披黑色羽绒大衣,脚上的皮鞋,摩擦着地面叮叮作响。我叫到他的大名,李天民。就知道他僵硬的把脖子转过来,我带着笑意,“我说该不该呢?”
我问他,他就挽住我的手,像未成熟的孩子,念叨从昨天到今早的经过,“莫不是带着轰隆满声机器嘶吼着刺激耳膜,暗淡无光的看着机器重复进行的一系列加工。”
我想让他换一个工作。
“不必了,不必了。”他急忙摇头。
到了点就会坐满的桌面,恰然缺了一半,不由自主的脱下笨拙的棉袄,等着饭菜一齐,没人想要动筷子。还是在服务员催促下,抱着米饭吃了起来。
“吃这个,吃这个。”
李天民一个劲的催促着,像是一个老好人,把我的饭碗填满。
一顿饭菜下来,说的话也只是停留在嗯,啊,好等词汇上,却当那接了电话的人都捧着饭碗,默不作声。
我第一提出了散场,而门前的结账群中叮铃铃的响着平摊下来钱财的红包。这段时间我才松气逃开。
送我离开的李天民忙的一身汗水,但是开心的陪我走回住宿的地方。
对我说了许多大话,抱着一番热情的态度,告诉我,“好景不长,我便脱离单身生活。”我不信,追打着他的后背,我被他带成一个不成熟的孩子,但是当他亮出他左手中指的订婚戒指,我才知道他骗了我。
我像是不争气,竟流泪了,笑着骂他一句,“狗日的。”
我想起了他追求几年的微胖女孩。
我大声的在心里默念,勿忘我。
酒水下肚子,还是很温暖的,但是我嗯沉默寡言,没有多看,也没有多语,就这样拍了拍他的肩膀,喃喃一句,“要过年了。”
他转身就走,没有在雪中停留。
夜晚,雪停了。
我搭上了回去江苏老家的车,因为几百里的路程,他双手揣在兜里,在寒风中瞪大了眼睛,看着我那辆火车踏着雪水出发了
传说中的k45老绿皮火车活力十足,丝毫没有懈怠下来。
在寒风中,我看到了几个人影,那是苍老的打工者,都纷纷忙忙的拖拽着行李,熟悉的化肥口袋,装的必定是过冬的被子还有衣裳,我眼角朦胧起来,想起那些年的岁月,不知道父亲为我捯饬了多少,母亲生怕我吃不过学校这边的饮食,一字一句的嘱咐着,腊豆,咸菜,就连刚
从鏊子上揭下来的宽厚煎饼都塞在书包里。
“路上饿了就拿出来吃。”她一眼望过去,就是担忧,那段时间她收了很多,不知道是因为田地的操劳还是我就要踏上远离家乡的路途,她能做的就是一遍又一遍的抹干净我的书包,把煎饼弄的更厚一点。
因为她知道我每次都会卷着三四块煎饼一起吃,这样咬的牙疼,那时候掉牙,我也是这样傲着,总觉得那段点灯等新闻联播后电视剧的时光是最美好的。
可一去不复返了。
我下了火车,父亲寒风中等到了我,我看他老了很多,皱纹上抹着更多的沧桑。
家乡的啪啪声,从小孩子手中的五角钱一盒子炮竹中发出,在迎接新年的到来,我只是呆呆的看着。
除夕快了,除夕快乐。
茶水饮料,鸡鸭鱼蛋,样样不缺,父亲端坐着,捧起自己的手掌,淡淡的说道:“你妈做了你最喜欢的菜。”
我说,“是啊,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。”
“你母亲的意思,多吃点。”
我能看的出,着其中包含的热泪与激动,他们想让我尽快的成家,可我觉得现在并不是以前。观念的冲突让他们只能默默的点头,哀叹的声音只能回荡在他们的心底。
我说再多的话语都觉得自己有罪,喝下的不是热茶。
而是一种谴责。
伴随鞭炮声,一家坐在桌子前,也就是美好。
我希望他们生活的无忧无虑,享享清福,可是他们总觉得我过的很累。
我觉得,有他们在的地方就是家。
注:这篇短文写的是一位被生活压垮的年轻人,面对人情世故不得擅,对父母期望的沉默。全文没有酒,写的是有酒欢乐场面的另一面。只希望,原本朋友聚会时,就有酒,但没有,原本家中与父亲对饮,也是要有酒,也没有.....
人生就是一杯酒,早晚都要醉几次。
《远筝》
冬天。
一个脸色铁青的年轻人站在风口,头发扬起,像是被贩卖人口了几年。
他张开口,就是充满异域风情的古怪腔调。
“咯嘣风啦德吹,我心碎的咯嘣脆。”
灰蒙的天空就像莫奈笔下的《日出·印象》,只是描写的勒·阿弗尔港口内的海水泛起的淡紫色和橙黄在晨曦下卷涌,少了一些可以在空气中渲染灰尘的高塔烟囱,唯有那装吊的三一重工旗帜在风中飘扬。
“我看到了。”
第一个看到穿着西服,而且挺拔着身躯的铁军是九儿,她睁大刚刚卷起的眉毛,露出带着美瞳一般的大眼睛,尤其像是镶嵌在花瓣中的双眼皮,第一个抱住了在风中露出微笑的他。
他也看见了我。
我一米七八的个子,裹着军绿色的大衣,裤子下的一串铁锁链古荡古荡作响,像春季到来的风铃,没有那么清脆。
我用了最恳切的仪式,握手礼。
他扫兴的说了一句,“难道我没有一个拥抱值钱。”
我硬着脸皮,说了句英文,“Wele?again”,我用冻僵的拳头,在他的肩膀上锤了一下。这句中式英语彻底唤起他对于自己离开建平镇的第一个回忆,那本英文大字典上第九页用黑色签字笔瞎写的祝福语。
远在二线城市市中心的大润发超市旁,新开的剪裁店,冒雨走来他见过的第一位德国客人。他很热爱中国元素,并且第一个抱着试探的心情,压着蹦跳的心脏,在最后离开的背影后,说了这句英文,“Wele?again.”
当晚,他第一个吐露真言的就是我,因为他带回了一个破旧的风筝,我才
听他说了自己像是一个垂头丧气的歪瓜。
我第二天就过了自己的十二岁生日。
我很高兴第一个收到的礼物,破旧的风筝。
等我听到母亲的嘶吼时,我抱着自己被针线扎破的手心,在地上哭喊。他被狠狠的抽打的一顿。但是生日傍晚,我们还是在微风中,抱着风筝,九儿在后面追着,放起了风筝。
或许铁军已经忘记了。
但是他说道,“Wele.”
他曾来不是这样,而是不会回答我们每一句话,让我们只听他说。
在我的眼中他就是第一个登上诺亚方舟的人,看着远在海中漂浮的人影,嘴中咀嚼着血肉的残渣,叫唤着从头再来;又像是第一个登月的美国宇航员尼尔?奥尔登?阿姆斯特朗,对着地球说出,“这是个人迈出的一小步,但却是人类迈出的一大步”的喜悦......
看着远来的人,我没有失望。
他问我们,如今在哪里做事?
我说自己是佟村的乡村老师,而各样都通,因为九儿有大学的希望,镇里找了她几次,尴尬不多言,最终有了师范类的定音锤。这话类似在海水中呛了几口,问过她可否想要你所谓的理想,自由?
九儿的回答是:那就是自由。
我问他,美国的黑色星期五怎样?
他甚至自嘲道,“盈利门店都等着可以不排队进入的人群,想买便宜货的一家老小都摸着黑来了。因为形象便称之为Early Bird(早起的鸟儿)。”
我笑他不正是那样。
九儿笑了。
随着回家的大巴车,有了点年味,瞧见北风吹过的一道道沟痕,烈火燃尽的山脉,全都如同老人的光头,在太阳驱散雾气的光照下,发出耀眼的光。就是抱着与被人不同的心境,我第一次与别人同台竞技。
一唱一和的双簧戏,走南闯北的皮影。
“花儿开了,又扫了雪。九儿重逢,又来了蜜,哗啦哗啦……”
这是儿时九儿被父母卖去了头发,而他俩躲在蒙住大眼睛的九儿身前,逗她开心。那日,还躲着胖啊娘偷偷拿了红砖鸡窝里热乎的鸡蛋,在干枯的土沟里,用铁盒子放了油盐。就唱着,等着鸡蛋成了荷包蛋。
我还骗了她,“吃了啊婆的鸡蛋,长的像阿婆年轻时候那样长的头发。”
家门上,福娃报喜的海报上,还有2008年的申奥的痕迹。
父母抱着铁军露出喜色,简单的说道,“回来就好。”
村里报着喜的村平一家,在大喇叭里叫喊道,来他家中吃大桌饭。
原本给铁军洗尘宴,就这样散掉了。
我带着一番热情在无人的田地里,再一次受到了村里人不懂事的谴责,而我痛并快乐着,放起了那个封存好久的破风筝。破风筝被呼呼的北风吹起,我们在一个又一个田埂上准备奔跑。那给我支撑放飞的铁军,又一次掌着细木棍,脱去脚下的皮鞋。他赤着脚踏在舒软的土地上,我甚至看到九儿在后面紧紧追着......
风顺着我的发间,指缝,以及我眼眉的边际,带走一丝浮尘。
我看到铁军的脸上有了最温暖的微笑,我没有问道他在远隔他乡的地方过的怎样。
我甚至想说,“为你千千万万遍。(注:选自《追风筝的人》。)”
注:人生喜闻乐见,走出去看看外界的世界,无愧于自己的初心,这才是本质。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人生浮层的海藻,走出人生的价值才是最真。
各有各的选择,人生就是这样。
选择,带着怀念,然后走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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