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二九章 土豆和向心力(上)

类别:历史军事 作者:望舒慕羲和字数:3402更新时间:22/10/25 17:20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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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从这些不情不愿心生不满和怨恨的迁徙者,越过山口,来到这片年均降水量在450毫米的大草原开始算起,弹指一挥间,五年的时间转瞬即逝。

    当初的那些不满和怨恨,随着时间和发展而渐渐冲澹。

    曾经那片荒芜的土地上,一座名为“新益州”的新郡已有规模,两座名为“新少城”、“新太城”的简单城邑,就在当初测绘队说的当地人称之为“河流的胳膊肘弯”的地方建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里的确可以看到雪山就在西窗前,也的确门口有船可以沿着河流直到东海岸的海湾。

    但最终朝廷选择这里叫“新益州”为郡名,只论名字,难免有些自嘲之意。

    古人云:天下未乱蜀先乱;天下已定蜀未定。

    这里距离大顺所在的太平洋,终究隔着一道当初差点让迁徙者崩溃的山峦,此时交通终究不便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,便是这里的经济生产,几乎和大顺没有什么关系、甚至和大顺在西海岸的经济区关系不大,反倒是和东部的法国人、西班牙人、英国人,在经济上的联系更为紧密。

    朝廷给定了这样的名称,背后总是有些恶趣味的。

    就是在第一批迁徙者跨越山口后第五年的这年秋天的中秋节前后,新太城内的一间弥漫着酒味的作坊里,当初跨越山口时候对前途充满恐惧的王氏兄弟,已然成为了这里酿酒合作社的股东之一,正在这里给来做工的长工安排任务。

    新来做工的长工们,论起来也算是王龙兄弟的老乡,虽然离得远,但都是因着黄河而迁民的人。

    朝廷一直严谨地执行着刘玉逆练老马学问的“正统殖民学说”,如今大顺实学派的逆练,已然大成。

    通过这种逆练,新益州的工商业,蓬勃地发展起来了,当然这种发展的前提就是源源不断的“工资劳动者”和“国有行政扭曲价格的土地”。

    每个新来到这里的人,必须通过在工商业的劳动,获得货币。再用这些货币,购买土地。

    而每个新来到这里的人,获得了足够购买土地的货币时,又有一批新人,依靠着前一波购买土地的移民基金被送到了这里。

    在王龙兄弟所在的酿酒合作社中,新来的一批从枫林湾登陆、抵达这里的移民,已然和当初迁徙者的心态不同了。

    他们充满希望,认为只要自己好好干个五六年,就能积攒够购买土地的钱财,从而实现百十亩地一群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自耕农期待的幸福生活。

    “这里的活,其实也不累。就是春天种土豆、夏天挖地窖、秋天收土豆、冬天帮着酿酒做些力活。”

    “别的不敢说,这里吃的绝对比在老家的时候好。你们看我,当初我们来的时候,不也一无所有?好好干了几年,如今不也什么都有了?”

    “这几天要忙着收土豆,早晨天一亮就得干活。不过你们放心,吃喝都预备下了。咱们这本也是酿酒的合作社,酒自也管够……”

    王龙这样给新来的老乡们鼓劲儿,以便让他们快点适应收土豆的忙碌工作。

    只不过,他们这个大农场和酿酒作坊,用的是“合作社”的名字。但实际上,准确来说,倒不如说更像是个“集体制容克庄园”。

    因为这个“合作社”里的资本、地产,是归在这个合作社籍贯内的人。而大量的劳动,实际上并不是依靠合作社内部的劳动力完成,而是依靠大量的一无所有的、赤贫的、从山东迁徙到这里来的工资劳动者。

    正如恩格斯所言:土豆烧酒业之于普鲁士,便如同铁和纺织业之于英格兰。依靠烧酒业,一方面形成了中等地主阶级,他们的小儿子们成为选拔军官和官僚的主要材料,也就是容克们寿命的又一种延长;另一方面形成了比较迅速增长的半农奴阶级,由他们来补充军队中大量“基干团队”……

    在新益州,土豆烧酒业,也拥有了类似于在后来普鲁士的地位。虽然容克产生的基础,是长子继承制,大顺一直以来民间都是均分继承法。但因为这里的土地广阔,但又收为国有、且购买土地拥有限制一般平民阶层必须要分家按男丁来授田买地,故而在继承法问题上,颇有向一子继承的方向上滑动的趋势。

    当然,朝廷也在有意无意地推动这种发展,其目的就是制造一批特殊的地主阶级,作为在这里实行统治的基础——可能会授予一些人额外的土地,这些人可能是军功贵族、可能是功勋老兵、甚至也可能是如王龙兄弟这般来的比较早的一批人。

    因为这里的情况,是不可能出现租佃制的,或者说租佃制是无法推行的。

    所以,土豆烧酒业,成为了大顺在这边搞出来一群类似容克的奇葩玩意的经济基础。

    印第安人酗酒,但他们既不可能拥有足够的剩余农作物、也缺乏酿酒的技术。

    法国人需要酒,因为法国的白兰地价格太高了,而因为保护主义政策,法国又无法生产唯一能和土豆烧酒抗衡的甘蔗糖蜜废料酒。

    毛皮交易、人参贸易,这都需要酒类。

    十三州边远地区的“爱尔兰羊倌”们用谷物酿造的威士忌,被大顺这边用土豆酿造的烧酒和顺流而下的运输便利,没等到历史上汉密尔顿的消灭小资产者的政策出台,就先被大顺的土豆烧酒搞死了。毕竟,粮食酒的成本,终究比土豆酒高许多。

    毛皮、人参、以及欧洲风尚的海狸皮帽子流行潮,使得酒类、尤其是便宜的大顺在新益州酿造的土豆烧酒,成为了法国毛皮贩子的最佳交易品。

    正如老恩评价道:【烧酒区……同时也是普鲁士君主制的核心……酿酒业是以现代普鲁士的真正物质基础的姿态出现的。没有酿酒业,普鲁士的容克们就会灭亡……容克地主会被分散,成为独立的农民等级、自耕农……】

    这样的道理,在大顺的新益州郡,也是成立的。

    没有烧酒业,那么大顺在新益州只会有分散的自耕农。而分散的自耕农、尤其是远离本土、但却又要承担税赋的自耕农,是分离倾向最严重的一群人。

    大顺在新益州的“保守派”核心,也是大顺逆练之后的“正统近视殖民学说”的核心,就是依靠烧酒业搞出来的这种变种容克——以烧酒参与世界贸易的、需要大顺的舰队和本土军力保护的、一群被大顺扶植的地主转型的工业资本。

    以王龙兄弟为例,他们作为第一批开拓者,朝廷给他们的待遇,就是使得他们早期的那六百多人,以20户一组,分配了大量的无法交易的土地。

    早期通过组建合作社的方式,20户一组进行农业生产和酿酒手工业。通过朝廷扶植的方式,为他们提供资本和技术支持,以土豆烧酒和广阔的北美毛皮贸易急需的酒类市场为依托,迅速完成了资本主义农业生产的转型。

    他们成为了大顺正统近世殖民法,在大石头山以东平原地区实行的支柱。

    由他们生产烧酒,雇佣移民种土豆、做工,由大顺提供源源不断的廉价工资劳动者。

    至于说,这笔钱到底是谁出的?

    细论起来,其实是很有趣的。

    给他们打工的人,领到的是工资。

    工资,源于他们把酒卖给法国毛皮人参商人。

    法国毛皮人参商人用酒和印第安人交换。

    而交换到的人参毛皮等,又有很大一部分——毛皮的一部分、人参的几乎全部——是卖给大顺的。

    而在大顺买毛皮和人参的人,自然不可能是贫民。

    所以,听起来,好像有点脱裤子放屁的意思——就像激进派说的那般,这不等于是大顺的富裕阶层出的钱移民?那直接均田征税移民不就得了?

    但,这种脱裤子放屁,又不得不脱。这种不得不脱,源于大顺是个封建王朝,完不成激进派设想的那种事。

    按照尹里奇的分法,农业资本主义化有两种典型方式:普鲁士道路、美利坚道路。

    普鲁士道路,就是封建贵族地主,强行圈占土地,让成千上万的农民持续破产,完成自身的转型。

    美利坚道路, 就是小农经济、两极分化、自然兼并……但是依靠西部的大量土地,减轻土地兼并的巨大冲击,从而在私有制的基础上,最终依靠兼并完成转型。

    普鲁士道路的基础,是封建贵族、封建法下的人身依附。

    美利坚道路的基础,是小农经济、自耕农、资本、兼并、以及西部的土地国有化。

    虽然大顺在新益州,又是烧酒、又是种土豆、又是扶植地主转型等等。

    但实际上,大顺在这边,走的当然不是普鲁士道路。

    而是加速版的美利坚道路,小农经济、两极分化、自然兼并,这速度太慢了,那既然最终目的是完成农业的资本主义化,那直接加速不就行了?

    两极分化?太慢,直接扶植。

    自然兼并?没意义,大量国有土地是空地,直接给。

    小农经济破产,制造工资劳动者?就凭现在新益州的这点人口,等到出现人地矛盾和小农经济破产,那不得猴年马月?不就是缺工资劳动者吗?直接从大顺批量往这边送。

    而且,本身自唐末以来,即便同在天下范畴之内,土地所有制和人身依附制的情况,在宗藩体系内也截然不同。

    简单来说,如果只考虑所有制和人身依附的程度,或者说由此产生的意识。

    只考虑由制度所塑造的意识,朝鲜国、日本国,都可能走普鲁士道路;唯独大顺,在所有制、人身依附等问题上,走不了普鲁士道路。朝鲜国如今,仍旧没有完成土地私有制和土地买卖合法的转型,历史上朝鲜国第一次官方认可土地买卖,也要在十年之后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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