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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沧澜将昏过去的张不周捆好负在背上,谷雨给他身上披了好几层衣服,倒是不用担心他被火给烧到。抱朴剑此刻化身成巨大的桨叶,将前方的拦路障碍都扫清,可即便秦沧澜武艺高强,这种恶劣环境对他一个年过半百的小老头来说,仍然是不小的考验。
秦沧澜可以仗着功夫闪转腾挪,多处看似无路可走的地方他都能强行通过,背上的张不周此刻成了最大的累赘,不光是重量的负担,还有对身法的影响。老秦找了块已经烧干净的地面落脚,大口大口喘着粗气:“臭小子,今天要是因为你害老夫死在这,到了下面你也不要想跑。”以秦沧澜的本事仍然艰难到这个地步,就更不用说其他人了。这也是陆升等人所说没有机会的原因,高温,缺氧,缺水,无路可走,这些障碍摆在眼前,相比于无头苍蝇般在树林里到处乱钻,还不如在山岩之下暂时苟且偷生,用陆升的话来说,万一张不周出去以后,能找到援手呢?
还在昏迷中的张不周不知道的是,那群护送他最后一程,帮他挡下着火树枝的手下们,此刻正在山岩背后激烈对峙。
白露似乎受到刺激一般,状若癫狂:“二十四节气,这个称呼可真讽刺。”
谷雨叹息,连暴戾的清明闻听此言后都沉默了。
二十四节气,若是每个节气对应一个人的名字,那该有二十四个人才对。但实际上,只有他们几个拥有了这个名字的人才最清楚,当年到底经历了什么。那是一段极其惨痛和悲哀的回忆,每每在夜间梦到,总是会让人忍不住尖叫着醒来。
在这种高压之下,惊蛰选择以玩世不恭来掩饰,清明则是沉默不语,谷雨偏执,白露放肆,每个人都在性格上形成了极其鲜明但又截然不同的特点。
程耳道:“我不管你们到底出自谁的手下,但当初你们接受训练时,一定有至死不能泄露身份这一条。现在虽然是身处险境,可还没到必死的地步,若是谁再就此事多说一句,我的飞刀会先火焰一步送他下去。”
惊蛰耸耸肩,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姿势,拉着清明坐下。谷雨也挨着白露坐下,一只手紧紧抓住她的手臂,微微但坚定的摇摇头。
李大嗣嗫嚅着不知道该说什么,就在众人陷入沉默之时,陆升悠悠转醒,张开嘴第一句话是:“公子出去了吗?”
众人齐齐围过来,程耳道:“放心吧,这会儿应该已经快到林子边了,不会有事的。”
陆升艰难地点点头: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扶我起来。”
惊蛰凑到他的身后坐下,让他坐起来后可以靠在自己的背上,谷雨将水囊中仅剩的一点水喂给他,陆升缓慢地做了几次吞咽之后,看着众人哀伤的脸色,居然还能笑出来:“怎么,你们怨我把这最后一点水都喝光了?”
李大嗣带着哭腔道:“不怨你,你喝吧,都给你喝。”
陆升察觉到情况不对劲,随着意识逐渐恢复,脸上传来的疼痛也越来越清楚,颤抖着手轻轻碰了一下痛的地方,陆升反应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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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发生了什么。“不就是破相了吗,至于这样嘛。小李子乖,哥哥我就算破了相也一定比你英俊得多。你找婆娘的时候小心点,新娘子可别被我勾走了。”
惊蛰靠在他的身后,难得正经道:“兄弟,休息一会儿吧。”
陆升笑道:“不休息了,这今天光休息了,趁着还没死,跟你们好好说几句话。”
白露连忙打断他:“呸呸呸,说的什么胡话,死不了,谁都死不了。”
陆升摇摇头:“妹子,我是真想附和你,可是我不想骗你,也不会骗你。这样下去,咱们不会是被烧死的,而是被毒死的。这火烧到最后,整个林子都是挥散不去的毒气,越是努力喘气,越是憋得慌,最后,活活被毒死。脸色会变得铁青,难看的很。”
程耳道:“二哥,别说了。”
陆升看他一眼:“你有多久没这么叫过我了。咱们兄弟四个,当初在军中之时,那是真正过命的交情,刚参军那年,要不是你和小李子反应快帮我拦下那两个西凉蛮子,我早就死了,哪还有后来升官发财的机会。老四啊,我知道你不一般,寻常士卒即便是在战场上磨练二十年,也决然无法拥有你现在的本事。我不想知道你的,或者说”他看向刚刚争吵的四人:“或者说,你们的身份,我只需要确认你们对公子的心意就行了。后来的两个兄弟,别怪我前些天的冷漠,在我心里,公子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。小李子是个憨憨,我大哥心思耿直,这些事总要有人多想想。”
尽管刚刚才喝过水,只是说了这么几句话的陆升嗓子还是哑了:“除了老剑神之外,这些人里,我相信你也可以走出去。”
程耳摇摇头:“我不会走的。你们是我的兄长,比有血缘的还亲近的兄长,我宁可和你们死在一起,也不会抛下你们。”
陆升握住他的手:“说的什么胡话,谁不想活着呢?”
程耳道:“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。同生共死这四个字,可不是说说就算的。”
陆升叹气道:“哎,你总是这么倔强。”转头看向李大嗣:“小李子,你可能娶不上媳妇了,遗憾不?”
李大嗣破天荒地没有反驳“小李子”这个称呼,沉声道:“没什么遗憾的,那些钱刚好用来给我老娘养老送终。”
陆升笑了:“有公子在,你还担心没人管你老娘啊。放心吧!还有老四,你就这么死了的话,程管事该有多伤心。”
程耳也跟着笑了:“他会理解的。”
清明忙种麦,谷雨种大田。二十四节气是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民伺候庄稼的唯一指引。已经是初夏时节,田里正是最忙的时候,浇水,施肥,除草,样样都离不开人。青壮们都守在堤上和河道边忙着,田里的事就落在了留守的人身上。年过半百的程三民倒是干劲十足,组织着妇女们干得有声有色。
听庄子里的人闲聊,说公子去了南唐拜寿,自己家的儿子也随行一起去了。庄户们都很羡慕,对他们来说,能在公子身边做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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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是能沾上大福气的。每逢这个时候,程三民总是不自然的笑笑,用程耳给他买的那根烟杆,点上呛人的旱烟叶,啪哒啪哒地抽上几口。
程三民是个知足的,种了半辈子的地,快要到老的时候被提成了管事,还是国公封地的管事,换做是谁都要忍不住炫耀一番。老程没有,他坚持着种田最朴素的道理,“你若糊弄田地,收成也会糊弄你。”在他的主持下,尽管有旱灾有洪水,国公府的庄子上却从没出现过大问题。岁数大,经验老道,什么时候种,该种什么,叶子卷了,有蝗虫了怎么办,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都要靠他来处置。听起来是小事,对庄户们来说,这就是天大的大事,庄稼金贵着呢,哪一步没做好,都可能会颗粒无收。到时候再哭天怨地也是不会有人管的。这就和养孩子一样的道理,能不能成才,都要从小时候,从细微处就打好基础。
老两口忙碌几十年,就只有一个孩子。程耳长到四岁还没说第一句话,夫妻两个一度以为生了个哑巴。后来总算是学会说话,性格却又孤僻的很,不喜欢和同龄的孩子玩,帮着父母干完活儿,总是一个人站在水边扔石头打水漂。是什么时候变了的呢?程三民扔掉手中的杂草,伸了伸腰,看向庄子一角的学堂,是了,从二先生到了庄子上,将程耳招进了学堂开始,这孩子就有些不一样了。虽然嘴里整天念叨的之乎者也,仁义道德什么的,老两口听起来像天书一般,可是听人家说起自己儿子学的最快,识字最多,也忍不住自豪起来。程耳小时候,没少被庄子上的人嚼舌头,这下看他们还怎么说。戏文里怎么唱来着,对了,自己儿子是文曲星下凡,自然和常人不一样。等他读尽诗书,将来是要考取功名做大官的。
可惜世事总不照着人期许的那样去发展。后来儿子被国公看中,送到蜀军去当了兵。刚开始的时候。说不担心是假话,可是担心又有什么用呢?家里的婆娘头发长见识短,总是抱怨自己不顾儿子的安危,她也不想想,自家孩子是孩子,别人家的就不是了吗?几十万的蜀军儿郎,哪一个不是人生父母养的,自家儿子又高贵到哪里去?再者说,若是都不去当兵,等西凉人打进来,还不是一样要落得个凄惨下场?
后来儿子在蜀军中成了斥候,还当了什么队长,虽然不是朝廷命官,好歹也算有出息。那年来信,说他不小心将人家姑娘的肚子弄大,老两口居然生不起来气。当父母的,年轻时拼命干活,中年时拼命干活,快老了还在努力干活,为的是什么,还不是为了给儿子,给孙子攒下点家业?现在儿孙都有了,老两口升级做了祖父母,这其实是让人高兴的事啊。
可是灾祸总是第一个找到良善之家,那场让人肝肠寸断的意外发生后,程三民失去了还未谋面的儿媳和孙子。尽管程耳用自己的方式报了仇,可程三民就是觉得憋屈,说不出来的难受。
这种仇恨与遗憾,不是数量相等的人命对换就能抹平的。用程三民的话来说,就算是杀了一百个西凉蛮子,也抵不过自己孙子的一条命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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