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6 局长

类别:历史军事 作者:吃饭的萝卜字数:6044更新时间:22/11/05 00:15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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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荆轲的后人,居然沦落到当草寇,如果荆轲知道了,估计能从棺材里跳出来。

    荆有命当初躲藏骊山,也是想为父报仇,继续刺秦事业,他喊出了:“父亲死了,还有儿子,儿子死了,还有孙子,只要秦朝不灭,荆家的子孙就会子子孙孙无穷尽的向秦朝皇帝发起攻击。”

    后来聚集的人多了,小刀会的局面也发生了改变。

    人不能活在理想中,因为人都是要吃饭、穿衣的,他们这群流寇,没有别的本事,种田嫌累、经商嫌远,一合计就开始了抢劫大业。

    土匪多爽啊,来钱快、财务自由、还能享受杀戮的快感,尤其看到平民惊恐的眼神,更是让这群社会渣滓,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感觉。

    开始的时候,荆有命还会说几句,可大家收敛的一段时间后,又死灰复燃,重操旧业。

    荆有命的话也就不太好使了,若不是大家还念着他荆轲后人,可以用来招兵买马,早就废了他,另选个人当大首领了。

    “荆统领,赵湾村今年粮食大丰收,听说骊山的粮食站开出了两斤小麦一斤粮票的高价,赵湾村的村民手里现在肯定有钱,我提议,明天去赵湾村干一票,也好给大家过个肥年。”

    现在只不过是七月初,距离过年还有三个多月。

    秦国的历法,是每年的十月一日为过年,并不像后世的春节。

    所以提出抢劫一番,过个肥年的说法也不算早。

    说话之人,是小刀会的二当家陆磊。

    陆磊乃东海郡陵人,因少年时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邻家的一个小妹妹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,败露后,逃亡。

    他人长得五大三粗,圆脸,大眼,皮肤白皙,穿一领白缎子褂,腰系红线涤,穿下面青白开裆裤,坦开胸脯,头戴方巾。

    自打他来了以后,奸淫掳掠、烧杀抢夺的事情就没少干,很是有一批拥趸。

    他打算过段时间,等根基稳固,就把那个泥菩萨荆有命干掉,自己做山大王。

    所以言语间,就少了些恭敬。

    荆有命如何不知道他的狼子野心,只是他的性子根本不适合当统领,心不够狠,手不够黑,犹犹豫豫,倒像个娘们。

    正所谓财帛、女人动人心,陆磊的提议,瞬间引起大多数土匪的欢呼。

    “赵湾村?”荆有命眉头微皱,“这,这恐怕不妥吧,赵湾村距离咱们山寨不过三四里的山路,平时也没少孝敬咱们,赵湾村的里正、里监门都与我熟识,兔子不吃窝边草,要不还是——”

    陆磊面不改色,笑道:“统领心善,看不得穷人受苦,只是我们小刀会,上上下下有三百多张嘴等着吃饭,赵湾村卖了夏收粮食,只送来了五百斤粮票的好处,未免有些太少了。”

    “况且我们只劫财,不伤人,但是如果有人不开眼,挡了大爷们的财路,就别怪爷爷们的刀子不长眼。”

    陆磊的话得到了大多数成员的赞同。

    荆有命见大势已去,只能无奈的点点头道:“好吧,但是要记住,万不可伤人性命,也不能辱人妻女,若有违抗者,我,我就将其开除小刀会!”

    荆有命话说的没有底气,他本想说关禁闭,可是转念一想,似乎是太轻了,只好改口开除出会。

    众多匪徒又是一阵欢呼,他们只听见了大当家的赞同抢劫一事,至于后面的惩罚,却没人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黑灯瞎火的,就算“不小心”蹭进去,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嘛!

    实在不行,还可以杀人灭口,反正这种事情干了也不是一次两次,都轻车熟路了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一名小头目走了过来,神色有些古怪,他附在荆有命耳边:“头领,赵湾村里正来了,说是有要事求见。”

    热闹的大厅人声鼎沸,根本没有人注意这边发生的事情,陆磊的身边聚集着一大批狐朋狗友,根本没工夫理荆有命。

    荆有命暗道:“真是说曹操,曹操到,这赵湾村的里正是命不该绝啊,等会我得提醒他一句,明日出去避避祸。”

    荆有命起身,跟着小头目走出大厅。

    赵湾村里正年纪约四十五六岁的样子,相貌普通,脸上黑黢黢的,带着属于农民的朴实。

    “赵里正,你怎么来了?”荆有命跟这个姓赵的里正很是熟稔,盖因当初他落草为寇的时候,没少去赵湾村打秋风,赵湾村地处偏僻,平时也没有人来,乡亲们倒也热情好客,荆有命一直没有动赵湾村也是这个原因。

    拿人手短,吃人嘴短。

    里正一脸的着急,他拉着荆有命的胳膊,声音急促:“祸事拉,祸事拉,荆大统领,你快带人逃命去吧,再晚就要命丧于此!”

    哎呀呀——荆有命一身的酒顿时就醒了,他一把抓住里正的衣襟,问道:“到底怎么回事?为什么我不跑,就要命丧于此?”

    里正手舞足蹈,连比划加说:“小老儿今天去骊山县城卖粮食,回来的路上,看到了一队兵马,我寻思,这是要进山打猎?看着不像,我就推着车跟在他们后边,看见他们直接就奔这里来了,我心想,坏了坏了,他们肯定要攻打你们山寨,可是那群人在距离这里二里地的地方停下了,开始挖沟。”

    “挖沟?”荆有命吃了一惊,“他们挖沟干什么?”

    赵里正摇头道:“我也不知道,他们人多,还有哨探,我不敢靠前,生怕被发现了,一直挨到天黑,我才摸着一条小路上来,特来寻你。”

    荆有命心中是五味杂陈,看着赵里正那张犹如老树皮一样的脸,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好。

    “我去通知兄弟们,既然官兵来了,那咱们也不能坐以待毙,大不了,跟他们拼个鱼死网破!”

    他说完就往大厅走,忽然一旁的小头目说话了:“头领,我觉得,咱们应该偷偷的下山,方有一丝活路。”

    荆有命回过头,目光灼灼的盯着他,“彭越,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原来这个小头目,就是之前刺杀黄贺不成,流亡在外的彭越。

    他也是个有想法的人,所以在刺杀失败后,并没有带着兄弟返回巨野,而是流亡骊山,以待天时。

    因为他自从当了盗匪,接过无数的刺杀任务,还罕有失手,更关键的是,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败的。

    午夜梦回,每每想起那天晚上的情形,他都忍不住打哆嗦。

    二百个凶悍盗匪,做了万全准备,埋伏只有百人护卫的黄贺,居然被其打的大败,直销现在他还记得,夜晚突然亮起的太阳,刺的他双目失明。

    还有黄贺手下的神奇装备,透明的盾牌,刀砍不入,犹如神兵天降。

    这还是他第一次败的如此惨烈,手下的兄弟死了个七七八八,从那个时候起,他就立下誓言,要报仇!要让黄贺血债血偿!

    但是怎么打败黄贺,他并没有想好,所以他留在了骊山,就是想查清黄贺所倚仗的东西。

    知己知彼,百战百胜。

    只有了解敌人,才能打败敌人。

    但是几个月前的骊山保卫战,黄贺以一万人打败了秦国五万都尉军,这一战绩,彻底击碎了彭越的希望。

    彭越完全不能想象,黄贺是怎么做到的。

    五万秦国正牌军队,那可不是日后章邯率领的刑徒军,而是堂堂正正,横扫六合的王者之师,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卒!

    但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,却倒在了黄贺的面前。

    据镇上的人说,黄贺的军队,只伤亡十几个,这一刻,彭越真的怀疑,自己要复仇的家伙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神仙。

    否则根本无法解释,一万人打五万秦国军队,全歼敌军不说,自己只伤亡十几个人。

    这踏马就算是一万个白起也做不到啊。

    “我记得你,彭越!你刚才说什么让我独自逃走?我告诉你,我荆有命,乃是战国第一刺客荆轲的后人,怎么能做出这等不忠不义不仁的事情?我是断不会抛弃兄弟,独自逃命的。”

    彭越翻了个白眼,暗道:“都踏马什么时候了,还在这吹牛,少吹几句能死?”

    “从赵里正描述来看,官军这是要用火攻。”彭越混迹江湖多年,什么场面没见过,他能多次死里逃生,靠的就是经验和直觉,直觉告诉他,如果现在不走,恐怕子时一过,就再也没有逃生的机会了。

    “咱们山寨占据险要地势,官军要想攻上来,也非易事,除非他们舍得用命填,但是以我对黄贺的了解,他是断不会舍得手下损兵折将,就算是用笨办法围困,也不会眼睁睁看着他的宝贝士兵送死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官军到底有多少人?”彭越忽然想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。

    赵里正有些不确定,说道:“我也没敢细看,应该是三百多人。”

    “哦,或许是四五百人!”

    彭越制止了还想继续瞎编的赵里正,“就算敌军是500人,想要打下山寨,也要付出惨痛代价,所以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防火烧山。”

    彭越抬头看了一眼挂在门楼的旗帜:“今天是西北风,如果放火的话,火势只会向山顶蔓延,正好遂了官兵的心愿。”

    “事不宜迟,咱们赶紧下山,否则火势一起,可就真的来不及了!”

    荆有命听了彭越的分析,顿时对其刮目相看,“你到底是什么人?为何对行军打仗如此熟稔,说,你是不是黄贺派来的奸细?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了,你是想骗我下山,然后和官兵里应外合,夺取我小刀会!”

    彭越真想跳起来邦邦给他两拳。

    荆有命的脑回路果然清奇,赵里正却觉得彭越说的有理,赶紧劝道:“荆统领,彭统领说的在理,怪不得官兵要挖沟引水,原来是要放火,那这一切就解释的通了。”

    彭越看了看天色,月上中天,已是亥时,不由焦急道:“大统领,再不走可就真的来不及了,大厅里的那帮人,鼠目寸光,只知道吃喝享乐,跟他们在一起,是没有前途的,而且一旦惊动了他们,大家一起逃跑,目标就大了,就算官兵不放火,只要他们守株待兔,咱们这些人,恐怕一个也跑不了。”

    “量小非君子,无毒不丈夫,人没了可以再招,天下之大,只要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。”

    荆有命摇头道:“不成,不成,他们都是跟着我出生入死的弟兄,虽然品行不端,但好歹叫我一声大哥,我不能丢下他们,独自逃走,如果那样,我情愿跟山寨共存亡!”

    “迂腐!”彭越登高远望,发现山下隐见火光,他跳下墙头,冲着转身要走的荆有命就是一记手刀,斩在他的迷走神经上。

    荆有命应声而倒,软趴趴的倒进彭越的怀里。

    彭越大手一揽,背起荆有命就朝秘道走,赵里正赶忙跟上:“彭统领,你等等我,我来带路。”

    大厅内,一伙牛鬼蛇神围着陆磊大唱赞歌,“陆统领,要我说,这山寨的首领还得是您来做,咱们兄弟跟您投脾气,都服陆统领您。”

    陆磊一脚踢过去,那个拍马屁的小头目哎呦一声,故作夸张,只听陆磊笑骂道:“别他娘的胡乱放屁,咱们小刀会只有一个首领,那就是咱们荆统领,我永远是荆统领的弟弟。”

    说罢,陆磊扫视一圈,“以后这些话可不能乱说了,要是被荆统领听见,不利于咱们山寨的团结。”

    小头目一脸贱笑,点头哈腰道:“是是是,陆统领说的是,这些话以后就放在心里,绝对不会往外说。”

    “别说那些有的没的,大家尽管喝酒,今天晚上,不醉不归,明日,老子带你们血洗赵湾村!”

    “血洗赵湾村!活捉赵露丝!”

    “赵露丝是谁?”

    “赵露丝是赵里正的女儿,生的白白净净,那双大眼睛,瞪我一眼,我就浑身酥麻。”

    “好,好,好,等明儿老子尝了鲜,兄弟们排队,咱们来个露丝粉丝见面会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子时一到,火光冲天!

    熊熊的山林大火猛然从四面八方燃起,带起滚滚浓烟,西北风呼呼的吹着,火随风动,风吹火涨。

    黑子他们在四处点火,那些生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古树,在烈火的烘烤下,水分迅速蒸发,哔哔剥剥的燃烧起来,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开来。

    等到在山寨哨塔上站岗的匪徒发现,火势已经不可控制,毕竟大火是从二里外烧起来的。

    “走水了!走水了!”钟声响起,回荡在空旷的山寨中。

    大厅里面觥筹交错,男人的嚎叫、女人的哭声响成一片,哨兵跌跌撞撞的跑进来,还没等开口,就被拍马屁的小头目劈头一巴掌:“慌慌张张的,成何体统,是不是在外面偷懒,想要进来混杯酒水?”

    哨兵急的舌头打结,“走,走,走,走……”一连说了六个走字,都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。

    啪——

    哨兵脸上又挨了一巴掌,“走水了!!”

    什么?!!

    陆磊酒意顿消,猛地从座位上窜起来,一把抓住哨兵衣襟;“走水了就赶快救,在这里聒噪什么?”

    哨兵双腿打颤:“不是咱们寨子里走水,而是寨子外面走了水,到处都是火,到处都是火!”

    陆磊放开了哨兵,大步走出厅门。

    此时外面红光一片,就算不登上塔楼,也能看到远处红光漫天,这是火势极大,映红了天空。

    陆磊还不知道,官兵已经来了,只当是山林野火,他大声喝道:“敲响警钟,让兄弟们赶快收拾金银细软,咱们下山!”

    陆磊当机立断,也顾不得手下弟兄,带头跑了出去。

    山寨里顿时乱作一团,有收拾东西的,有趁火打劫的,还有趁着没人,跟几个女人昏天黑地的,众生乱象,不一而足。

    可等到陆磊等人准备下山时,却傻了眼。

    入目所见皆是火海,没有半点出路。

    “陆统领,东边的路也有火!”

    “陆统领,西边的路也有火!”

    “陆统领,南边的路……”话没说完,陆磊就气急败坏的给了他一脚,“他奶奶的,我自己没长眼睛吗?这么大的火,当然没有路。”

    此时聚集在陆磊身边的有二百多号人,还有几十号人,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。

    聚是一盘沙,散是满天星。

    大难临头各自飞被演绎的很现实。

    “陆统领,荆统领哪里去了,为何不见其人?”拍马屁的小头目想起来了,“喝酒的时候我看见彭越把他叫走了,两人便再没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跑了?荆统领抛下兄弟们跑了!”

    “就知道那小子没憋什么好屁,原来在这等着咱们呢!”

    “艹他母亲的荆有命,这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狗贼,我就算变成恶鬼也不会放过你的!”

    盗匪的咒骂声,越过火海,传到了对面黑子、田海等人的耳中。

    惹得众人哈哈大笑:“吾观贼匪命不久矣!”

    “灭匪,如灭一鼠尔!”

    “田大人,真乃神人也!”

    “黑子兄弟,此番剿贼,功劳全在你的身上,回头我跟上司请功,定然不会忘了你的好处。”既然胜局已定,田海也放松心神,准备痛饮庆功酒了。

    黑子淡淡道:“功劳什么的,先放到一边,王朝、马汉、张龙、赵虎,你们带着人,把守要道,若是发现有人出来,生死勿论,不要放过一个活口!”

    几个人欣然领命,带着小队人马离去。

    田海笑道:“黑子兄弟谨慎,哥哥我佩服,活该你年纪轻轻就升任连长,可怜老哥我呀,四十多岁,还只是个亭长,老哥这辈子,估计也就干到头了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壕沟对面的火海中,一伙人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一般,“陆统领,快想想办法呀,再不逃,咱们就要在这里活活烤死。”

    陆磊脸上肌肉抽搐,满头大汗,刚刚喝下去的酒水,全都冒了出来,整个人跟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。

    “陆磊,陆磊,上天无路,出路被怼,你这名字就不行,三块大石头拦在路上,我看呐,你就是兄弟们逃命的绊脚石!”拍马屁的小头目见逃生无望,立即调转枪头,攻击陆磊。

    陆磊大怒,怒目圆睁:“你他娘的说什么?”

    小头目面目狰狞:“怎么,我说的不对吗?你们大家伙想想,荆统领带着咱们的时候,哪里遇过这种事情,肯定是有人故意纵火,否则也不可能火烧四面,一条活路也没有。”

    没想到小头目的话,居然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。

    “他说的没错,四面都是火,肯定是有人故意为之,不是官兵,就是有人寻仇。荆统领侠名远播,自然没有那么多的敌人,那肯定就是官兵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如咱们把这个姓陆的绑了,祈求官兵饶咱们一命,未尝不是一条活路啊。”

    陆磊闻言,不敢相信,怒道:“你们敢!”他深知如果被人绑了送官,那真是一点活命的机会都没了,就凭他做的那些事情,杀他十次都不够。

    “你们要干什么?造反吗?”陆磊拔出腰间的长剑,面对虎视眈眈、围拢过来的众人胡乱比划。

    小头目大喝道:“杀了陆磊,咱们就可以把所有罪责都推到他的身上,就说咱们只是奉命行事,所有的命令都是他一个人下的,而且他把荆有命逼走,陷害忠良之后,那些官老爷,肯定会为了政绩,放咱们一条生路。”

    周围的人眼睛都红了,长矛、竹竿、大刀纷纷举起。

    陆磊实在不理解,一个时辰之前,这帮人还对自己点头哈腰,恭维、不要脸的话不要钱一样往自己身上倒,现在居然想要杀自己。

    小头目大喝一声:“杀啊!”

    “杀啊!”

    “杀啊!”

    人是有从众心理的,当身边的人在干一件事的时候,自己也会不由自主的加入进去,否则你就成为了异类。

    当所有人都在干这件事,那这件事就没有对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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