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,江湖很大也很小

类别:武侠仙侠 作者:苏若景字数:4184更新时间:22/11/05 02:38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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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罗轩等人好不容易等到丁前溪上楼落座。

    迟到先罚三碗酒,所以罗轩笑着给丁前溪倒上了满满一碗酒,并且给自己也满上了。

    这个行走江湖多年的男人端起碗,一口饮尽,然后用空碗底对着丁前溪,笑眯眯看着少年。

    丁前溪苦笑,人家干了,这是让自己随意啊,好在喝了陈三秋那葫芦酒早已练出一点酒量的少年也不觑这三碗酒,当下也一干而尽,并抢过酒罐给二人满上,如此三碗过后,豪爽的罗轩已然拿起筷子敲着碗,唱些方言小曲。

    一众人轻声附和。

    江湖有酒江湖醉,埋头吃菜的丁前溪又被李宁洛鄙视了,这小子一点眼力见没有,还没陪她喝上一碗酒。

    就显得过份。

    那女扮男装的朱乐此时就坐在丁前溪的右手边,看着这个她从小便仰慕的剑客,喝酒的架势大气极了。

    不过喝完这碗酒,吃完这顿饭,镖局是镖局,他们是他们,两帮人很难再有交集了,此时小姑娘的眼睛里写满哀愁。

    到底是罗轩一手带大的姑娘,少女心思很难猜,可罗轩知道她此时忧愁的是什么,绝非那一见钟情,情迷不已。

    而是这个小姑娘捏紧双手,罗轩便知道她想拜师,最不济也得讨上几手好剑法。

    汉子爽朗笑道:“丁哥儿,我家姑娘打小就喜欢江湖侠客,佩剑武夫,看姑娘的样子估计有件难为情的事情想要开口,但又不好意思开口的,做为她的长辈,鄙人就厚着脸替她问上一句:小哥儿可有收徒的打算?不嫌弃的话就教我家姑娘个一招半式的,好教她知道练剑辛苦,让她知难而退!”

    朱乐也是个心思玲珑的人,站起身来给丁前溪倒了一碗酒,后者犹豫了一下,道:“如果不是拜师酒,那可以喝,如果这碗酒是拜师的意思,那我不能喝,实在是我自己这一路都还没走明白,跟新开的店铺那般,是个刚刚入行的新人,怎敢胡乱教人,那不是误人子弟吗?再者说,修行这东西,真的是天生的,有些人这辈子都看不见那种东西…”

    丁前溪伸出双手,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了老道人,当年也是这般侃侃而谈,坐而论道,睹物思人。

    “这些元气就在我的指间流动,我看的见,所以看得见是基础,看得见还得摸得着,当年开窍之时也很懵懂,糊里糊涂的便开了窍穴,可后来有人跟我解释,修道之人真的就是老天选中的幸运儿,听说一千年前,修士遍地走,可到了如今,为什么如此凋零?以至于我这这么点大的小修士,都得被好些人尊称先生…”

    说罢少年轻捻朱乐的手腕,体内没有察觉到丝毫元气的存在,观之身体,所有的元气都避开她流动。

    丁前溪犹豫了一下,还是决定实话实说,免得有人利用了她这份想修道的单纯心思,做些不好的勾当。

    “你根骨不佳,确实不是练剑的料,倒也不是说不能练剑,只是山上剑,很难了,不如跟罗老哥锤炼气血,以人身之神意,说不定最后也能有所成就,不能说如何之高,但自保肯定无虞。”朱乐重新失落的坐在板凳上,最后寻了一处角落安静去了。

    丁前溪又对罗轩说:“老大哥,我这话可能有些不中听,可句句属实,如果存心糊弄你们一番,将小姐说成那不世剑骨,确实皆大欢喜,可如果她因此真苦练了数十年,没能有所成就,反倒是害了她…”

    不知不觉已然能说上很多道理的少年,滔滔不绝到现在,才终于发现,原来有很多道理,长大了自然会知晓。

    罗轩喝了一碗酒,下定了决心,“多谢丁哥儿以诚相待,既然这条路实在是没了指望,罗轩心中便有主意了。”

    林盛期间过来敬酒,被李宁洛笑着替下,直言丁前溪酒量没那么高,别看他此时清醒,其实已经糊涂了,不然怎么能一口气说出这么多不讨人喜欢的话。

    罗轩直道:“不打紧不打紧,小哥儿是爽快人。”

    一顿饭吃的略显轻快。

    …

    …

    林盛来到拐角找到朱乐,安慰道:“小姐,不能练剑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,练了剑也未必能如何?你看我,就是因为练了武,才穿上这身行头,穿了这身行头,才跛了腿,我这命算是好的,还能一瘸一拐活着,即使后来大家都叫我林跛子,可那又如何?”

    “小姐,有好些人就是因为练了手上功夫,永远的闭上了眼,江湖好是好,风光也多,可好景总是不长的,瞧我,年轻那会儿可喜欢走镖了,这两年总觉得累的慌,不是说江湖不好,可江湖之大,风大雨也大,后来遇上了我媳妇,突然想有个家了,你知道我媳妇给我生了个儿子的时候,那会儿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了,可不走镖便没银钱花,唉,两难。”

    朱乐听着林盛最后一句话,终于是安静下来。

    老实憨厚的男人说道:“小姐,你知道当那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,我在想什么吗?其实那一瞬间啥也没想,就觉得挺对不起她娘俩,这世道没了男人,日子会不太好过啊。”

    美滋滋的林盛最后自语道:“这回可以给孩儿他娘,也买上一个小糖人啦。”

    …

    …

    “好看姐姐,我娘让我带着你们去我家一趟…”蹲在酒楼门旁许久的余年终于等到了李宁洛他们出来。

    眼尖的孩子上前拦住想要牵马出城的二人,丁前溪疑惑,却见李宁洛一手牵着马儿,一手牵着孩子,随他去了。

    小城西边本就是静多过动的地方,本就是不富裕人家才住的地方,种的最多的不是青菜,便是那大柳树,村子上很久不见生人来访了。

    李宁洛牵着马,小小的余年牵着她的手,一侧边才是丁前溪,孩子高高昂着头,村里许多邻居孩子都伸头看两位陌生的面庞。

    几条骨瘦如柴的癞皮狗不识趣,汪汪叫着,被余年捡块石头吓跑了,孩子恰着腰,好像打跑了一条狗,便是他能想到最勇敢的事。

    就像孩子总喜欢摸剑碰刀,倘若要让他拿到了趁手的细棍,十里菜花地,都要遭殃!

    回到小院门前的余年,大声喊道:“娘,我把好看姐姐领回家啦。”

    一座小院两个人,三餐四季,雨里风里,门前新春联。

    江湖确实很大,可这一刻也很小。

    很多年没有陌生人拜访的院落主人此时明显有些紧张,她有些局促着站在门口,声音虽小,可咬字清晰:“二位快进来,家里没什么好的,只能将就些。”

    李宁洛在大树上栓好马,这才笑道:“无妨,有壶茶水便好。”

    过了年才舍得穿身新袄的小娘侧过身道:“那是自然…二位进屋坐坐,小年,泡茶去。”

    两人走进屋内,客人进主人家四处打量是不礼貌的,可这屋子实在太小,一眼便将所有布置收入眼中。

    那张显得极为大的桌子抵在墙边上,右手边便是睡觉的侧房,余年刚刚跑去的左手边应该就是厨房,房子虽小,摆放物品也颇为陈旧,却异常整洁。

    想来是日日用心打扫的,如果不是每天都打扫,待到客人上门才临时抱佛对付一下,怎么都不会如此利索。

    那张大桌子只有一条高大木板凳,余年拎着茶壶进来,小小的孩子踮起脚尖才能将茶水倒在碗里。

    倒完了茶,孩子便拖动那条板凳往避风的墙角靠了靠,按道理说,客人进门哪有让人坐墙角的?不过孩子想的简单许多,那个地方家里最暖和的地儿了。

    小娘很快从侧屋里取出了村子里都喜欢吃的腌萝卜,让余年招呼好两位哥哥姐姐,便出门往厨房去了。

    丁前溪想要说不必麻烦,咱们一会便走,想要说的话给李宁洛瞪了回去。

    余年搬了个小板凳,坐在二人的身前,还拿了好些他认为比较有趣的小玩意给二人看,气氛融洽。

    到底是娴熟的妇人,小娘很快便煮了锅白米粥,切好的腌萝卜清香四起,还特意在城里弄了些卤牛肉,配其余小菜一二。

    李宁洛笑着起身,与小娘一同忙活去了。

    很快菜便上了桌,看着这桌丰盛程度明显较酒楼差去很多的简单饭食,只顾着喝酒的丁前溪,有些饿了。

    屋内仅有一条长板凳,小余年搬了个木箱子垫在小凳子底下,小娘略显局促的开口:“家里实在是清贫,让二位见笑了。”

    丁前溪老实答道:“无妨,早些年我过得日子还不如这里,真的,可不是敷衍你,很多年没吃过腌萝卜了,特别是当娘的亲手种的萝卜。”

    余年坐在娘亲的腿上,也不怕生,虽然只跟两人见了数面,一点寻常人家孩子那种羞怯都没有。

    桌上两只新碗,两只旧碗,还有两只喝茶的碗。

    两双新筷子,两双旧筷子,两人穿着旧鞋子。

    余年坐在小娘的腿上,偎依在小娘的怀里,满脸纯真的笑意,他正用筷子扒着饭,就着一根腌萝卜。

    看得李宁洛很想家了,这样的一顿饭,开胃的很,这顿饭吃的,比好些酒楼里面那些山珍还要爽口。

    吃完饭小娘收拾了碗筷,食不言寝不语,很多话只有在酒足饭饱后好闲谈,李宁洛想要帮忙,被小娘叫住了,屋内两个大人一个孩子只好闲聊等着小娘回来。

    冬天很少有像今天这样好的太阳,暖洋洋的叫人直想睡觉,三个人闲聊了一会便将谈话地点转移到院子里。

    小娘刚好弄了些饭后甜点,当然,都是刚买的,平时家里怎么回舍得吃这种不管饱的小东西,虽然很甜很软,但是也很贵呢。

    从袖子里掏出那袋装有银票的荷包,小娘拉着李宁洛的小手,将荷包塞在她的手里,轻言道:“姑娘,听余年说这钱是你们多给他的,天底下什么吉祥话能值这么多的讨喜钱,小年不可以收的,姑娘快些收好,这么大一笔银钱,一不小心被人看到了,容易被惦记上。”

    李宁洛拿着荷包没有说话,反而叫来余年,她对着孩子说道:“你不是有很多话想跟你娘说吗?”

    余年这才低下头闷闷道:“娘,小年知道错了,其实小年很讨厌赌庄的,但是又想要银子,小年不是一直想买糖葫芦,而是想到大街上卖糖葫芦…”

    不敢置信的小娘捂着嘴,孩子每说一句话,她的表情便柔软一分。

    只听孩子接着说:“小年一直想让娘过上好日子,以后赚了钱还要替娘买回城东的大宅子,最好还能雇上两个丫鬟给娘使唤…可是我知道的,家里其实很穷的,小年没钱,没办法的。”

    眼角隐隐含泪的小妇人,从来没觉得孩子这么懂事过,又想起了那碗其实孩子想吃很久的红烧肉,孩子闷声扒饭委屈地直掉眼泪的场景,没解释,没抱怨,乖乖的,小小的…

    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不相信自己,孩子心里其实很难过的。

    小娘蹲下身子,将孩子搂进怀里,懂事的孩子不断地给小娘抹去眼泪,“娘,不哭,娘是大人了,不许动不动就哭鼻子!”

    李宁洛将荷包重新塞到孩子手中,语气轻松道:“余年,这钱不是白给你的,就当是姐姐的赌注好不好?我赌你用这些钱能做得好糖葫芦生意,能买下城东的铺子,能让自己跟娘过上好日子,你娘喜欢的头油首饰,也买上一堆嘛!到时候别雇两个丫鬟了,也给自己雇两个,那就是四个,雇四个丫鬟要花很多钱的…对了,你不是很喜欢那个穿粉色绒裙的小女孩吗?以后挣了钱,就把她娶回家!到时候一定得多挣些钱,还要记得留着姐姐的三百两,等你长大了,我跟哥哥还会来看你,到时候记得还我。”

    眼圈通红的小娘看着少女不知道说什么好,只是忍不住看着儿子,神色有说不出的满足。

    其实能有这么懂事的儿子,能不能挣到大钱,住不住大宅子,无所谓的。

    李宁洛看了脸上全是认真的孩子,她伸出手,握紧拳头,然后小拇指弯曲,开心道:“小年能不能做到?”

    孩子使出全身力气喊道:“能!小年肯定能!”

    “那好,咱们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!”

    “一百年…不许变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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