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四章 矛盾

类别:武侠仙侠 作者:青竹lin字数:2209更新时间:22/11/05 03:24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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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强撑着一口气,漫无目的飞了没多久,林菲菲就再也坚持不住,朱雀神力消散,双翅化为光点,坠落云间。

    后面紧紧跟着的白长生眼明手快地扑上前,接住了已陷入昏迷的她。

    白长生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,明明林菲菲与陆知津一刀两断、再无瓜葛,他应该感到高兴的,可不知为何,看她这么痛苦的模样,他却又怎么都高兴不起来。

    从前的小狐狸多快乐啊,每天就是吸收吸收日月精华,晒晒太阳,吹吹风。自从下山入了人世,事情就一件接着一件。短短百年不到的时间,却仿佛经历了数次生死。

    如果他能有倒转时空的大神通,他一定把一切都倒转回他向她提亲的那天,然后,直接完婚,哪也不让她去,更不让她下山。

    就在这样的心情中,白长生抱着林菲菲回到了大罗山虎口洞。

    “去,准备筵席,庆祝王妃与人族再无瓜葛!”白长生对大妖下令。

    “喏!”

    “恭喜大王、贺喜大王!不过,王妃这是……”

    白长生低头看了怀里白发苍苍的林菲菲一眼,心痛道:“受伤了。我现在要替她疗伤,你们替我多喝几杯。”

    “喏!”

    众妖恭送白长生抱着林菲菲走进洞府内的寝殿,然后张灯结彩,喜气洋洋地开始布置庆祝。

    妖不像人,时间紧迫,妖族一旦能开始吸收天地日夜精华,便寿数漫长,最差的也会有几百年寿命。强如白长生这种,万年了,本体还是青年虎的模样。

    是以,妖族的生活节奏很慢,晒太阳、吹风、喝酒、吃肉,时间可以肆意挥霍,而不需要日日夜夜刻苦修行。

    白长生不理解林菲菲一定要入人世改修人族功法的原因。在他想来,如果林菲菲当初早点嫁给他,与他双宿双飞,结成同心契,那她也将共享自己与天同寿的寿元,每天舒舒服服地躺着也能吸收灵力,有什么不好?

    何必像现在这般,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。

    把林菲菲抱到自己的床上后,白长生同时翻身而上,手握着她的脉搏,张口吐出内丹替她疗伤。

    在他庞大的妖力润养之下,林菲菲满头的白发渐渐变黑,苍白无比的脸色亦恢复了一点血色。

    只是始终不曾醒来。

    白长生叹了口气,吸回内丹,就躺在她的身边,抱着她一起睡了过去,仿佛回到了林菲菲还是小狐狸原形的时候。

    那时候,他也经常抱着小小一团的狐狸原形,晒太阳和睡大觉。

    这边林菲菲元气大伤,那边觉魂归位的陆知津却也没好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人皇调动国运趁虚而入刻在他识海的三个金字“忘红尘”,不断地颤抖,仿佛下一刻就会消散。

    军队一路向北,陆知津止住了呕血后,一刻不停地赶路,也许,只有征战才能把他从林菲菲带来的古怪情绪中脱离出来。

    为什么他当初会把自己的人皇令交给对方?人皇令,不仅仅是身份的象征,亦是生命的软肋,他怎么会给自己造出个这么大的弱点?

    一旦拥有他人皇令的那人受伤或者死去,他可是会极有可能被连累丧命的。

    为什么当初自己会那么做?难道我曾经爱她超越性命?可既然如此刻骨铭心,为什么,我现在却什么都记不起来。

    我们如何相识,如何相爱,如何相处,为什么我一点记忆都没有?

    甚至,连爱是什么滋味,自己都无法体会理解。

    十年前濒临死亡的自己,莫非已丧失了爱的能力?

    军伍之中的顾倾城,一直关注着陆知津,心里头一腔火热,暗暗发誓一定要得到陆知津!

    若能引得他向待林菲菲这般待自己,肯主动把人皇令送给自己,那么自己从此就以人族的身份,站在人族一边与神魔对抗,也没有什么。

    反正,现在天下大势尚不明朗,未来鹿死谁手,还不可知呢。

    神魔出了大秘境,也没有如最初料想的一般很快就恢复实力,想要突破超品的境界,还是非常难的。

    这十多年来,也就寥寥无几的几位神魔做到了。

    其中一位,还被雪山宗同样超品的太上长老,拉着同归于尽了。

    人族不惜一切代价反抗的精神太强大了。

    这一届的人族,似乎不懂什么是畏惧。人民无信仰,生活无规矩,仿佛只有能为他们带来利益、办实事的神,才能得到他们的认可,获得少量的,根本不虔诚(等同于精纯)的信仰之力,供他们恢复神力。

    若是满足不了求神拜佛之人的愿望,那就从哪里来回哪里去,信仰之力分分钟收回。

    神仙们想要传道布教收信徒,进展的极其不顺利。强大国度的人族根本不信神,而那些弹丸小国的子民,哪怕天天拜他们,也给不了多少信仰之力,杯水车薪。

    因此神魔对于世界第一强国大乾,都有着太大的憧憬。这可是世上最肥的一块肉,里面有无数跟他们抢天道机缘和世间灵气的修士、武者和书生。更重要的是,还有数万亿体魄强健,精神强大的潜在信徒!

    简直就像是吊在眼前的美味,时时刻刻散发诱人的香气,令逃出大秘境束缚的神魔,都想扑上去咬一口。

    大乾的子民,比北方和南方、西方的人种都聪明。他们虽然外表不高大,但神魂却是世界上最凝实的。因为从古至今,那一片土地的人类,都坚信人定胜天,我命由我不由天。

    因此,那里的人,一旦开始有信仰,能提供的信仰之力自然也是超绝!

    比起西方傻乎乎的白大个和西南方黑黢黢的黑大个,都聪明太多!

    他们现在所占领地盘里的这群人种,大部分只有从身到心全献祭给神魔,对神魔才能有一点点作用。小部分的硬骨头,却又不肯信仰他们,宁死不屈。

    这就是最大的矛盾之处,愿意信仰神魔,送上全部信仰之力的人种,只因为没有反抗意识,没有坚定的与天斗的信念,而产生不了多大的信仰之力。

    而不愿意信任神魔,坚信人本身才是最强的那群人,一旦能信仰神魔就会提供庞大无匹的信仰之力——问题是,要感化一个内心坚定的人,太难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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