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1章 杀人犯在杀人现场报警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刹车很及时字数:2896更新时间:22/10/24 01:45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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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云舒的事情,简单。

    别说连城侦缉队,就陈言的侦缉二分队,单身帅小伙也不止一两个。

    和陈言去年一起入职实习,后来转正的四个人,也都单身呢。

    还有前两年入职转正的,也有几个单身。

    说实话,能考上警官学校的,就是经过一波筛选了。

    之后入职转正,又经历过一次筛查,尤其是实习一年转正的这段时间的考察。

    基层侦缉分队的编制数量有限,所以在转正人员的考察上,非常谨慎。

    肯定是优中选优,好中选好。

    能经历过这一关,人品、能力都不会有大问题。

    而且最基本的身体健康是可以保证的。

    给沈云舒介绍一个心仪的对象还不简单。

    答应了沈云舒给她介绍男朋友,沈云舒自然不想当电灯泡。

    陈言和沈云懿继续吃了点东西,就直奔汽车电影公园。

    今天那边播放的是一部经典老电影,罗密欧与朱丽叶。

    其实,陈言才不关心公园放映的是什么电影。

    或者说,去汽车电影公园看电影的,有几个真的关心放什么电影?

    大家关心的都是车子减震好不好,车子隔音行不行。

    打开天幕,月光透过天窗,撒进车厢。

    小御姐今天比较辛苦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吃醋的影响,总之非常卖力。

    用挥汗如雨来形容都不过分。

    此刻,正窝在陈言怀里数星星。

    如绸缎的大腿,顶在天窗上,几根脚趾头不安分的扭来扭去。

    看的陈言心痒痒。

    “讨厌,星星好多哦,数不过来……”

    美人在怀,千金不换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最近的连城,治安不错,陈言的日子里只有报纸和茶杯相伴。

    话说,最近宋凌萱好像不怎么给自己泡茶了啊。

    嗡嗡嗡

    办公桌上的手机震动。

    看了看来电显示。

    梁刚?

    陈言微微皱眉。

    梁刚作为辽省侦缉大队侦缉处老大,一直在负责秦川和自己的联络。

    陈言虽然是直接对秦川负责,但不可能一有事都是秦川亲自安排。

    “老哥,您可是有日子没给我打电话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次有什么指示?”

    “我的电话,估计是你最不愿意接的电话了。”

    远在沈市的梁刚苦笑一声:“又有一个案子,需要你出马。”

    “哦,什么案子?”

    梁刚打电话,果然是因为有案情。

    “电话里不好说,这样,我把卷宗先发给你,你先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十分钟后,卷宗已经传真过来。

    卷宗倒是不长,五页纸。

    案情也很简单。

    一起发生在盘市的普通的杀人案。

    当时之所以没有让重案组接受处理,是因为案子太简单了。

    五天前,也就是4月1日下午3点23分,盘市侦缉队接到报警电话。

    “我要杀人了,你们过来抓我吧。”

    是犯案人主动报案。

    而且是在杀人前打电话报案。

    十分钟不到,盘市侦缉队的办案人员就赶到了案发现场。

    是一间出租房。

    被害人和凶手是合租关系,两人是老乡,在一个快递点工作,送外卖。

    根据卷宗记载,办案的侦缉员赶到时,凶手正手持凶器摊坐在门口,浑身颤抖。

    沙发上,就是死者。

    当时侦缉员赶到的时候,被害人还没有完全失去生命体征。

    随即立即送往医院,但是因为被害人颈动脉破裂,失血速度太快,还在去医院的路上,就彻底死亡。

    本来是个很简单的案子,凶手在现场被抓获。

    凶器就在凶手的手里,而且凶手对自己犯罪供认不讳。

    盘市侦缉队的侦缉员在现场也没有发现第三人在场的痕迹。

    半天时间,案子就宣告侦破了。

    但是,后边的反转,让案情出现了重大变化。

    因为凶手是在作案前打的报警电话,在法律上,这可不是自首行为。

    而是一种明知犯法偏要犯法的行为,甚至可认为是一种挑衅行为。

    所以,当侦缉队给凶手找到援助律师,告诉他很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时候,凶手翻供了。

    “人不是我杀的!”

    但是,空口无凭,当时的现场,盘市侦缉队的侦缉员,没有因为凶手就在现场而省略勘察程序。

    现场,只有被害人和凶手的脚印、指纹以及毛发皮屑。

    而且,经过对被害人尸体的解剖,确认被害人没有服用任何药物,死因就是颈动脉利器切割导致的急性大出血。

    经过对比分析,死者颈动脉上的伤痕,符合凶手手中尖刀造成的利器切割伤。

    而且,尖刀上只有凶手一人的指纹。

    并且参与办案的侦缉员还模拟了现场血液喷射的痕迹。

    对比凶手衣服上的血液喷溅痕迹,两者都是吻合的。

    所以,凶手杀人的证据确凿,证据链完整。

    而且,凶手自己也承认了杀人,还特么在杀人前打电话报警。

    现在知道自己死刑,就开始翻供,是不是晚了点?

    可是,当凶手要求侦缉员播放其手机加密文件里边的一个视频后,办案的侦缉员懵逼了。

    卷宗的原话是这样写的。

    “视频是被害人秦连胜生前录制,具体内容是。”

    “是我让崔小兵杀我的,我活不下去了,他不是故意杀人。”

    就这么一句话,再无其他。

    而也正是这一句话,案件彻底反转。

    放在卷宗,陈言拨通了梁刚的电话。

    嘟……

    只响了一声忙音,电话接通。

    “老哥,视频的真实性做没做过验证?”

    卷宗中没有记载是否对视频进行了查验,但是以现在的科技,伪造一段视频,不是没有可能。

    “盘市那边已经检查过,视频没有剪辑的痕迹,而且当天他们就把视频发给了大队这边的技术鉴定中心。”

    “可以确认,视频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真的……

    挂断电话,陈言陷入了沉思。

    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不合逻辑。

    第一,崔小兵翻供的时机有问题。

    视频既然是真的,那也就是说,秦连胜的死,不是被杀,而是委托杀人。

    既然是委托杀人,崔小兵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把视频拿出来。,

    而是在盘市侦缉队已经定案,给他找援助律师之后才翻供?

    这不符合常理啊。

    除非崔小兵脑子有问题,或者是精神病。

    再者,即便是委托杀人,崔小兵为什么要答应秦连胜?

    崔小兵的学历陈言注意到了,是中专毕业。

    中专毕业,自然不是什么高学历,可是杀人这种事,别说中专学历,就是小学学历,也知道能不能干吧。

    更何况,即便是委托杀人,崔小兵也不会一点刑事责任都不承担。

    虽然会很轻,但是仅仅为了帮秦连胜的忙,这可能吗?

    所以,第二个问题,崔小兵为什么帮助秦连胜结束生命。

    卷宗中的资料显示,崔小兵和秦连胜的关系很好,他们是同乡。

    秦连胜今年48岁,崔小兵28岁。

    两人还是远房亲戚,秦连胜是崔小兵的表叔。

    五年前,两人就在一起跑外卖,关系很好。

    但是,再好的关系,崔小兵也不可能因为秦连胜去坐牢吧。

    秦连胜让崔小兵杀他,他就杀了?

    退一万步,就算秦连胜真有必死的理由,跳楼不行吗?

    为什么要让借崔小兵的手结束生命?

    这不现实。

    但现实却是,崔小兵真的杀了他。

    所以,崔小兵帮秦连胜结束生命,肯定有外人不知道原因。

    只是,这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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